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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授成“老赖”,这脸丢得有点大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家沛 编辑:王俞 2017-09-28 00:01:3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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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某公司借款作了保证人,该还款了公司却玩起了失踪,作为保证人的某大学教授胡某成了“老赖”。9月19日上午,胡某刚一下课就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带回法院。(9月26日《大河报》)

  公司老板当“老赖”,这样的新闻根本没有什么新闻性,人们早已见得太多了。可是大学教授也当“老赖”,这倒真是新闻!

  做担保人需要有最起码的担当,而主动担当是最好的选择。如果没有起码的担当,是不应该做别人的担保人的。这个道理,即便是普通老百姓也知道,一旦替他人作了担保,就意味着当自己担保的债务人在应该履行偿还义务的时候玩失踪、当“老赖”时,自己要毫不犹豫地代替借款人先还款,然后再去找借款人算账。不然,一样是不诚信行为,从做人来说,是非常丢脸的,从法律来说,还是违法的。

  抛开胡某的大学教授身份不说,即便是一个普通老百姓,他选择了替人担保,那么当然也就应该做一个合格的担保人,真正遇到被担保人当“老赖”的时候,主动担当起偿还义务。这样,他就是一个有担当的、让人尊敬的公民与担保人。

  胡某既然还拥有大学教授光环,人们对他的要求无疑就会高一些。因为他要经常面对莘莘学子“传道、授业、解惑”。身为大学教授,身教重于言传。当他自己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老赖”时,他还有什么底气在课堂上面对学生滔滔不绝?当学生知道原本在他们心目中有着崇高地位的教授先生,其实是个“老赖”,心里会如何想?又会如何看待与评价他?他自己又还有脸去面对学生吗?这,不是太丢脸了?

  当“老赖”除了会严重损害自己的信誉,应该履行的责任仍然无法逃避,属于典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行为。一些老板太没底线,会如此做,不足为奇。一位堂堂的大学教授也要去“尝鲜”,实在让人无语。

  文/陈家沛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家沛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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