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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的背面是长大未成人心理

来源:红网 作者:文峰 编辑:夏熊飞 2017-09-30 0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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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北京表示,要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涉少年案件审判工作各环节,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应当依法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对此,网友展开了一番议论。

  在我看来,校园应当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本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孩子,居然做出暴力之行,无疑让人吃惊。这些年,不少媒体报道中提到,有学生不仅打人,而且出口成脏。并且,他们打人的时候还拍摄视频,之后还明目张胆地将视频传到网上。这说明,这些孩子不知法不懂法,缺乏社会规则意识和行为后果意识。

  虽然问题孩子围殴他人的动机因事而异,但我们大致可以归纳出事件的共性特点:这些孩子有自己的朋友圈。因为年轻,他们会意气用事,会曲解维护友谊的表达方式。他们可能担心自己在朋友圈里被边缘化,故而为伙伴出头,加入打人行动。而在独生子女和信息爆炸交织的时代,这种“长大未成人”的心理特征更加凸显。

  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发现,青少年更容易被强烈的、动态的、新异性的刺激所吸引。在围殴事件中,如果一个孩子动手打人,其他孩子就可能跟着动手。一来,他们有人多势众的安全感。二来,他们存在“有难同当”的心理认知。社会心理学家勒庞在《群体心理学》中也提出过“去个性化”的概念:个体在群体压力或群体意识影响下,会导致自我导向功能的削弱或规则感的丧失,产生一些个体单独活动时不会做出的行为。这是一种自我意识下降,自我评价和自我控制能力降低的状态。从多起打人事件中,我们就可以发现,视频越往后播放,打人者一个接一个,手段越残忍。

  而在看待这类事件时,绝大多数人似乎只有对监管不力的批判思维。很多人主张加大对“熊孩子”的惩戒力度。可实际上,学校其实不乏严苛的校规。特别是对打架斗殴者,更会加以顶格处罚,但这是一种堵的思维。并且,在这类事件中,校方和警方的介入,往往也是事后介入。如果问题学生走极端,那么再严的规则可能也会失效。在很多事件中,涉事学生就是等到毕业后才动手。

  在不少打人事件中,受害人往往是学生会干部,双方因“校纪管理”生隙,故而涉事者纠集了一群朋友对受害人进行殴打。而在不少学校,也确实存在这样一种现象:管理班级纪律的班干部和一些同学存在矛盾。甚至,有些老师为了班级秩序,设立了记名通报、甚至罚钱的班规。如此,学生间的矛盾就会激化。问题孩子就会把气撒在班干部身上。可以说,教育不当也是校园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实,老师不仅应善于和学生讲道理,还应善于化解校园矛盾。现在很多老师却不会从问题孩子的角度出发,去化解矛盾。有的老师只会以骂代教、以罚代管。加之,有些家长自身也有暴力倾向,其身不正,孩子的人生价值观才会扭曲。故而,我们不能因为愤怒,就把打人的问题孩子彻底丑化,更不能用非法人肉的方式去粗暴干预,给他们以后的人生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

  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是正常的,校园暴力也并非中国独有。教育就是要解这道题,就是要教会人换位思考和为人处世。这既是家长的责任,也是学校、社会的责任,而非惩戒制度的责任。我们该相信绝大多数孩子都是讲道理的,不能简单把问题孩子当恶徒一样去防治。毕竟,他们很多时候是无知而非心恶。当然,我们也该认识到,教育不是万能的,对于那些暴力倾向严重的孩子,则应该区别对待。对此,我们不妨制定专门细化的教育法规。

  文/文峰

来源:红网

作者:文峰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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