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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资格“刷脸”验证,这个可以有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王俞 2017-10-01 0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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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伤残津贴需每年开具待遇领取资格证明,对于一名行动不便的4级伤残职工来说十分不方便,建议采用通过网络或微信视频验证方式,为残疾人提供便利。”日前,福建泉州市民叶先生通过本报与市编办(审改办)开通的“行政审批我来说改革”栏目提出建议,希望能通过人脸识别完成工伤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并希望尽早实现长期待遇社会化发放。(9月30日《泉州晚报》)

  工伤,对于每一名曾经体魄康健的职工来说,都将是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一生也无法抹去的伤痛,也会对他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十分巨大的影响。所以,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工伤职工的权益与待遇均给予了充分保障,伤残津贴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

  但是,由于自身行动不便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伤残职工在领取津贴方面也时时遭遇“不便”。比如,部分地区要求伤残职工必须亲自持证领取,还有的要求他们在领取津贴时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还健在的证明等。这些规定虽然事出有因,但却明显加重了伤残职工的身体及心理负担。

  所以,笔者以为,尽管相关部门要求工伤职工出具待遇领取资格证明属于规定范围内的情有可原范畴,但却未必要以简单僵化的思维去教条主义行事,比如,叶先生所建议的通过网络或微信视频验证方式,这个就完全可以有。毕竟多条腿走路,可以更加方便伤残职工领取待遇。

  而且,单纯从更好地服务伤残职工角度来说,相关部门也应该逐步转换思维,并不断拓展服务渠道,给伤残职工送去更加贴心、更加温暖、更加周到细致的服务。尤其是,对于过去政策上的某些“老旧”硬性规定,更应该适时进行创新和改革,以更适应社会发展与形势变化。

  在这方面,其实许多地区和部门都已经进行了充满人性化的全面改革,以尽量减轻因行动不便而给伤残职工所带来的负担和压力。多条腿走路,对伤残职工的服务才能尽早跃上更高的台阶,充满人情味的社会温暖也才能更加广泛地普照到每一位伤残职工身上。

  文/乔木

来源:红网

作者:乔木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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