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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抚恤金”应成为奖善风向标

来源:红网 作者:楚一民 编辑:王俞 2017-10-17 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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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义勇为者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见义勇为者死亡,将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河南人在外地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家乡待遇……10月13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10月14日《大河报》)

  地方政府给见义勇为死亡者颁发百万抚恤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如2015年广州市发布的见义勇为奖励办法,曾明确“牺牲的,颁发一百万元抚恤慰问金”。

  “百万抚恤金”是否算得上一个很高、很多的见义勇为抚恤标准?众所周知,依据此前国务院《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见义勇为死亡人员的抚恤标准,实际上主要分两种情形:其一,“凡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法评定为烈士,其家属按照《烈士褒扬条例》享受相关待遇”;其二,不属于烈士的,最起码抚恤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

  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抚恤实际上包括“烈士褒扬金+遗属抚恤优待”,前者为“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而后者基本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排职少尉军官工资”。这意味着,如果见义勇为牺牲者被判定为烈士,所应享受的褒扬抚恤标准为:50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个月少尉军官工资,而201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50倍相当于168万——即使不算“40个月工资”,也已远远超过上述“百万抚恤金”标准。如果没有被评上烈士,按照“20倍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个月工资”计算,与“百万抚恤金”,其实也相差不远。也就是说,即便没有“百万抚恤金”这样的地方规定,按照现行国家规定,“百万抚恤金”也是见义勇为牺牲者,原本理应享受的抚恤待遇。

  进一步从当下社会一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成本角度看,“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这样的见义勇为抚恤标准,乍看似乎不菲,但实际上同样算不上很多。据统计,2016年我国被调查单位人员年均工资为57394元,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均工资为67569元。这意味着,百万抚恤金,只是相当于十几年的工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见义勇为者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事后获得相当于十几年工资的抚恤待遇,并不算多。

  作为一种充满正能量的社会行为,“见义勇为”的内在精神价值,当然不是简单用金钱、物质标准就能衡量评价的。有效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应避免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确保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属享受应有的体面和尊严。这种事后在钱财物质上的抚恤待遇,是有必要的,理应尽可能地从优从厚。

  文/张贵峰

来源:红网

作者:楚一民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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