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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规定不能“自说自话”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夏熊飞 2017-11-15 0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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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出台了新的中小学作业管理规定,提出了中小学教师作业布置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提出,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11月14日 央广网)

  中小学课业负担重尤其是作业太多,早已是不争的事实,致使网络上出现了“洛阳亲友如相问,就说我在写作业”的调侃之语,而小学生在艰苦环境(如菜摊上、三轮车上、地铁车厢里)写作业的情景也一再上演。

  不仅是学生作业繁重,这种烦恼还延伸到家长头上。一些教师让家长陪学生写作业甚至检查孩子作业并在作业本上签字,再甚至让家长帮助孩子批改作业。于是,家长陪孩子写作业陪出“心梗”的新闻竟然也出现了。

  而针对中小学生作业量太多的现状,各地也都有规范性文件也即各种规定。比如,江苏省教育厅曾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意见》,明确提出“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宁夏教育部门也于近日要求,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家长代劳的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而此次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作业的规定更为详细:哪个年级不准布置作业、每个年级作业时间多长、布置什么内容的作业等等,可谓一清二楚。尤其是还出现了一个亮点,那就是如果学生做作业时间超过晚上10点还未完成,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选择不做完剩余的作业。

  关于作业的规定并不少,并且还很详细,但是奇怪的是,真正执行到位的极少。否则,也不会出现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形。规定只是挂在墙上,或者在大会上念一念,而对于动辄随意布置作业的违规教师,却没有惩治措施。于是,各种规定基本上“自说自话”。拿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的“超过晚上10点,在家长证明下,学生可以不做剩下的作业”这一规定来说,基本上啥作用不起,因为担心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家长,是不会主动出证明而让孩子少做作业的。

  与其出台“家长出证明,孩子可以少做作业”的规定,还不如在出台规范作业量的基础上,制定对违规教师的惩治措施。倘若教师违反作业规定,就要为此付出代价,那么,谁还会布置那么多作业?当然,与此同时,还应该努力营造素质教育大环境,防止学校为了成绩而不断给教师加压,最终教师不得不通过作业方式将压力转嫁到学生头上。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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