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男子王某专挑选并线车“碰瓷”,在3年时间里疯狂制造了300余起交通事故,最多的时候一天早中晚连撞3次,他还会特意找公交车和出租车去撞。法院最终认定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在日常生活中,碰瓷事件时有发生。对于碰瓷,普通人往往难以辨别“被撞倒的人”是真的出了交通事故还是在碰瓷。有时即使清楚知道遇到了碰瓷者,只要对方索要的赔偿不多,大多数人的选择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往往直接给钱息事宁人。正是当事人这种心理,让碰瓷者更加嚣张。
同时,以往碰瓷者的谎言被揭穿时,多数只会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最严重的处罚也不过是被警方拘留几天。对碰瓷行为的法律追责流于形式,让处罚没有了痛感,也就起不到教训的作用了。也正因如此,一些碰瓷者成为“老生意人”,走出派出所大门立马又成为“一条碰瓷的好汉”,继续故伎重演讹诈他人。
这一次,碰瓷者终于碰上了“硬茬”——法律,一名“职业碰瓷者”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这对于处理碰瓷情况堪称具有标杆意义。对于碰瓷行为,我们期待未来法律会对其“零容忍”:不管是首次还是多次碰瓷,不管其敲诈的金额是大还是小,都应该进行严格处罚,决不宽容,决不能让碰瓷者有侥幸的心理。
当然,社会大众对于碰瓷行为也不能宽容。在遇到疑似碰瓷的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警,让交警部门出面处理而不是私下解决,不给碰瓷者留下任何发挥空间。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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