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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不要用舆论绑架法律

来源:红网 作者:夏靖祎 编辑:夏熊飞 2017-12-16 0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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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的11月3日,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江歌是替刘鑫摆脱陈世峰纠缠而被杀的。然而,刘鑫与江母之间的口水仗使得对刘鑫批判的舆论一时鼎沸。

  这几天这一案件在东京已经开始审判,以此为契机,批判刘鑫的舆论再次兴起。不得不说,这些舆论都是以情绪为导向,而不是基于事实。这毕竟首先是一个刑事案件,事实的真相如何,还要看法庭调查,在法庭之外的舆论审判虽然可以让失德者加重良心负担,但是,这对真相的调查只能是一种干扰。

  通过媒体报道的审判情况来看,舆论对刘鑫一如既往地“反感”,这与她在事发后的表现不无关系,在没有新的证据之前,刘鑫还将受到舆论的拷问。我们对刘鑫的“反感”,大多是由于她在事发后的态度,一种极度不负责任的态度。她无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无视江歌妈妈的痛苦,或许她的眼中只有自己。她可以在案发后,回到国内开始新的生活;担心江歌的死会影响自己的声誉,而一次次拒绝与江歌妈妈见面;在见面时,又试图用一种受害者的姿态,对江歌妈妈道歉。一句“我知道错了为什么还怪我”,将她整个人格展现得淋漓尽致,听到这句话后,我似乎理解了她在案发后的种种做法。

  但就目前的证据来说,刘鑫不应对江歌的死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虽然这样说显得很冷酷,但是,江歌的死并不是刘鑫造成的,不论在江歌遇害时,她是否将门锁上。而网民对刘鑫的谴责,也只是她的做法不符合我们道德上的要求。而恰好,刘鑫的不道德的做法引发了一个让人悲痛的后果。而对于是否应该判陈世峰死刑,我理解江歌妈妈痛失爱女的绝望,理解她要求判陈世峰死刑的决绝。但我觉得应该尊重他国的法律,将对陈世峰的审判交给法律。用舆论绑架道德不是明智之举,不尊重他国法律也不是具备法制意识的表现。

  这个案件网友对刘鑫的讨伐,让我想起了被诈骗而不幸去世的徐玉玉以及聊城余欢案。这两个案件都曾由于网络上的舆论出现过大的争执,但感性、道德、同情心不应也不该左右法律的判决。我同情他们的遭遇,但这并不能成为践踏法律尊严的理由。笔者倒是赞成网上说的“把陈世锋交给法律,把刘鑫交给道德”。

  舆论应成为法律更加健全、完善的一个途径,而不是人们用其左右法律的工具。司法应接受舆论的监督,但是也应坚持独立,这才有利于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

  文/夏靖祎

来源:红网

作者:夏靖祎

编辑:夏熊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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