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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吃人”因盈利模式“有病”

来源:红网 作者:吴云青 编辑:王俞 2017-12-19 0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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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西安十几辆跑车在公共道路上狂飙,网上同步直播,几小时内围观网友超10万人,有人感慨:这是在拿生命博眼球啊!此事令人联想起不久前,自称国内高空挑战第一人的吴咏宁的坠亡事件。谁都不能否认,为直播吸睛对那起悲剧的助推作用。

  而在另一边,观众也常以“受害者”的面目出现。孩子偷家里的钱打赏给主播,家长还能声讨平台不负责任、主播诱导索礼,那些头脑一时发热巨额打赏的成年人,又能说什么呢?

  可见主播和观众都不是赢家。但直播是有赢家的,就是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它们对主播获得的打赏进行抽成,有的抽成比例高达七成以上。一名主播对媒体说过,直播间刷3万元礼物,只有8000元归她。这种盈利模式使得主播成为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的摇钱树,也是直播常常伤人甚至“吃人”的根源。

  舆论一直呼吁直播平台要对主播的行为进行约束,但先不谈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只要这种靠打赏抽成的盈利模式不变,直播平台哪有动力反对主播们竭尽所能地吸引观众、诱导索礼呢?当然是只要不犯法,怎么博眼球怎么来!又由于主播热度大多很短暂,直播平台需要新鲜血液源源不断地加入主播行业以弥补流失,“主播是成名捷径”“主播一夜暴富”之类的说法就显得很可疑了,但它们确实吸引着年轻人跃跃欲试,对不少人的就业观、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

  再看主播,我们希望他们提供优质的内容,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网上确实有提供教学、兴趣爱好等优质内容的主播,但他们大多不是专职的,带来的打赏收入少,也少与平台、经纪公司签约。而另一种以赚钱为目的的职业主播,在维持热度的压力下,自然是越高效越好,内容品质只能往后排。何况这类主播有很多是怀着成名或暴富的梦想进入这个行业的,水平参差不齐,生产优质内容的能力有限,只因能给直播平台带来更多收入,直播平台更乐于推广他们。可见,现行直播盈利模式虽然给人们提供了职业主播这一新的从业选择,却也客观助长了低俗、涉险等猎奇直播类型的乱象,时有违法行为也就不奇怪了。

  在直播平台逐利的目光下,观众俨然一只只“肥羊”。观众看合法直播、为之付费打赏本是正常的消费行为,但当职业主播为求财而不择手段,当打赏变成一种人为制造的攀比现场,观众只要踏进门,再想捂紧钱包全身而退,有时真没那么简单。你可以指责观众虚荣,可以敦促家长管好孩子,但不能否认这类直播确实存在诱导暗示等手段,而这也是盈利模式催生的结果。

  靠抽成盈利,决定了直播平台和经纪公司支持主播炒作;靠打赏维生,决定了职业主播专注于博眼球。其实说到底,直播只是一种媒介工具,并没有原罪;直播也不是不能盈利,但现行模式并非它生存发展的唯一选择。现在已经有直播经济转型的成功案例,比如阿里巴巴就大力推荐主播为商家引流,帮助电商进行内容营销。当然,电商直播要求主播具备一定语言表达能力和展示技巧,比猎奇直播的门槛更高,但这本就是职业化、专业化的应有之义。

  直播行业尚属新兴,但眼下低俗、涉险行为丛生的乱象亟需根治,拖延不得。为此不能寄望于相关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在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提速跟进的同时,现行盈利模式也得加快改革,否则直播还会继续伤人甚至“吃人”,人们呼吁的“绿色”直播也很难真正普遍实现。

  文/吴云青

来源:红网

作者:吴云青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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