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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坏人辩护也是律师的职责所在

来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编辑:王俞 2017-12-22 0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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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歌案刚判,杭州保姆纵火案又开审。公众积攒多时的愤怒情绪,得到了最大程度宣泄。开庭才半小时,莫焕晶辩护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退庭,庭审中止。受害者家属方面,对此非常不解和愤怒,一是指责律师,二是质疑法院准备不充分。

  等了半年,结果刚开庭,就中止了庭审。林先生大呼不服,完全可以理解。当然,旁听席大呼小叫,其实非常有损庭审严肃性。这与几天前国内媒体聚焦的日本法庭,形成了鲜明对比,旁听席别说说话了,翻纸的声音大,法官都会提醒。

  一个细节是,江歌妈妈虽然是受害者家属,但不在发言席上也不能说话。检察官求刑二十年时,江歌妈妈没忍住,刚一开口说话,法官就提醒:如果再发言,就只好请你退庭了。陈世峰只判二十年,已是顶格处罚,一点折扣没打,求刑多少判罚多少,审判公正性并未受到太多质疑。

  转回国内,哪怕仅仅是莫焕晶辩护律师退庭,声讨声已不绝于耳。大家同情林先生,当然是有道德的,问题是,不能不讲规则。人家律师正常行使权利,无论出什么幺蛾子,只要程序合法,就得按程序来。比如,为了阻止某项议事,美国常有议员利用规则,上台连续演讲十几个小时。

  既然法律规定,可能判无期及以上的案件,必须有律师出庭,那么律师以退庭中止庭审,就是合理利用规则。何况,地方公检法一体,自己调查自己起诉自己审判,人命关天的案子,律师提出管辖权异议,也属无可厚非。关键是,杭州相关部门把案子办得并非“无缝的蛋”。比如,84名灭火消防员,只收集了两名消防员的证言,还都是第二批进入灭火现场的;律师申请38名证人出庭作证,法庭全部驳回一个不许。

  很多人将律师退庭,理解为故意捣乱,他们无法理解,怎么还有律师,为这种杀人犯辩护。可是,在未被宣判之前,她也只是嫌疑人啊。如果舆论说哪个该死,哪个就必须死,那还要法院干什么?审判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哪怕过程冗长繁琐,也是必需的。要不然,司法审判就会沦为走过场。

  莫焕晶烧死了四个人,法庭可能也会判莫焕晶死刑,都是杀人,区别何在?为什么前者违法,后者合法?因为有严格的审判程序,确保法律得到准确实施。冤案错案的问题,可能就在于没有认真的律师,没有合法的法官,没有严肃的审判,没有规范的程序。审判不是游戏,不是过场。

  莫焕晶本来就该死,判死刑无非走个过程。可能很多人会有这样的想法。说实话,这是可悲的。如果法官也这样想,那就更可悲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坏人辩护的,也可以是好律师。既然是辩护,那就得来真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像某些法庭指定的辩护律师,真就是走过场,让法律尊严颜面扫地。

  不妨一起温习下胡适先生的话: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人人都争当高尚,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人人都大公无私,最终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

  文/舒圣祥

来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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