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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电子烟成“迷烟”

来源:红网 作者:杜建锋 编辑:王俞 2017-12-24 00: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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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家长反映,果味电子烟出现在福建泉州学校周边的小卖部里。据悉,不少小学生出于好奇买来尝试,甚至有人当成生日礼物送给同学。(12月22日《东南早报》)

  “尽享醇香,过瘾不伤身。”看到这样的电子烟广告语,想戒烟的您,有没有购买的冲动?事实上,不管广告语写得多么煽情,买与不买,成年人都会作出理性选择。但是,未成年人却不尽然,在好奇心的驱动下,本意为戒烟而来的电子烟,完全可能成为引诱小学生吸烟的“迷烟”。

  小学生正处于心理与行为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对事物是非对错还缺乏完整的判断能力。好奇心的驱使、耳濡目染的环境熏陶、追求个性的心理、扮酷的需求等诸多因素,都有可能让其染上吸烟的不良习惯,从而危害身心健康的发展。而电子烟,不仅形态“诱人”,而且果味多样、香味浓郁,完全可能吸引小学生的注意力。何况,再加上不良商家夸大其词的宣传与引诱,小学生走上“吞云吐雾”之路也只是分分钟的事。

  事实上,电子烟的危害并不小。其中添加的多是一些溶解液,其香味成分主要是水果香精,容易引发哮喘,导致支气管炎、呼吸道感染等疾病,损害孩子的呼吸系统。何况,很多电子烟还有可能是三无产品,危害更大。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包括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虽然电子烟并不是烟,但显然电子烟属于被禁的范围。所以,我们看到学校周边的小卖部大都将电子烟放在货架高处,以躲避检查。

  孩子健康无小事。任何1%的疏忽都可能导致100%的损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指望商家的良心发现,也不能总是依靠学生的举报与投诉,而是应当主动出击,教育部门与工商部门既要明查暗访,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也要通过制度建设,建立起相应的诚信经营机制,设立“黑名单”,加大惩戒力度,促使商家不敢、不能触碰道德与法律的底线。

  重要的是,学校应当负起责任来,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力度,让学生自觉抵制吸烟;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一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关心孩子,从经济上、心理上等诸多方面予以高度关注。只有多管齐下,各方共同努力,果味电子烟才不会成为引诱孩子走上歧途的“迷烟”。

  文/杜建锋

来源:红网

作者:杜建锋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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