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春节消费提示,建议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时,着重从三方面加以关注。一是看销售场所资质;二是查外包装和说明书;三是辨别广告和宣传内容。(2月14日《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春节消费提示,三招防范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为题作了详细报道,使消费者深受教育和启发,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一些食品、保健食品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使消费者深受其害的案例,时常见诸各级各类媒体。有关职能部门虽说也实施了一些诸如“集中整治”“突击查处”等严厉措施,但有的是“治标不治本”,有的是处罚太轻,使得一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屡禁不止。此类现象,犹以春节等节假日为甚,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欺骗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针对这些现象,国家食药监总局教给消费者的“三招”应该说是及时的,也是管用的。不过,职能主管部门更须充分履行职能,主动积极作为,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在依法办事的范围内,多亮出几招。
教给消费者学会自我防范,自然是行之有效的一招。再者,守土有责,堵住源头。把法律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生产、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的企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对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企业和相关平台,严格把关,防微杜渐;其二,主动作为,强化督查。除了“专项整治”“集中治理”,要经常巡查,不定期抽查,发现苗头,及时处置;其三,勇于担当,严格执法。发现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的相关企业和宣传平台,要实施严厉处罚。不能迁就,不能“和稀泥”,杜绝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进入市场,坑害消费者。诸如此类,若能招招精准、给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则很难奏效。
文/周志宏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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