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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年关”成“廉关”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王俞 2018-02-18 0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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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在微信、QQ等亲友群里发一发红包,烘托节日的喜庆氛围,增进亲友情感交流,已经成为逢年过节的一种常态。16日,微信官方公布2018年微信红包数据报告。数据显示,今年除夕,共有6.88亿用户通过微信红包传递了新年祝福。作为普通群众,抢红包几乎没有任何“门槛”,只要眼疾手快,就可以手到擒来;但作为党员干部,却不是什么红包都可以随便抢,而应明晰抢红包的底线与红线所在。

  通过梳理党员干部因为违规抢红包而被处分的一些案例,可以洞悉抢红包的几个底线与红线。一是数额上,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标准不能抢。比如2016年10月至2017年底,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副局长戴晓辉,先后在龙岩长汀商会副会长蔡某建立的微信群中抢得红包10430元。二是发放主体上,涉及职务行为的专包一定不能收。比如河南省郏县环保局杨某收受办事者60元微信红包,违规给其提供汽车环保检测合格贴。不出意料,这几起违规行为都遭到了严肃的处理,彰显了各级纪检部门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及时抓早抓小抓常态的坚定决心。

  所谓“针尖大的窟窿能透过斗大的风”,微信红包的本质并非数额大小的问题,而是事件性质的问题。纪检部门重视节日红包也并非小题大做,而是通过防微杜渐的制度设计,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不排除大部分网络红包都是正常的情感交流,但也存在一些以网络红包妄图试探、侵蚀甚至围猎党员干部的案例。况且,网络红包具有数额小、频次高、时间跨度长等特点,也正是因为这些特点,容易让一些党员干部放松警惕,在悄无声息的情感拉拢之中放下了戒备,久而久之,就可能为日后的饕餮贪欲撕开第一条缝隙。

  事实上,微信等网络红包问题早已纳入纪检部门监管的视线。此前各地新制定的党员干部微信使用规范中,均明确规范狙击违规的“微信红包”。2014年起,中纪委更是将微信红包列为纠正“四风”防反弹的重点和难点内容之一。之所以如此,正是看到在互联网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时代特征。因此,党员干部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抢红包之前要“三思而后抢”,抢到明显违规的红包更要立即退还;纪检部门也应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厘清正常情感往来与违纪违规的界限,确保“年关”也成“廉关”。

  文/汪东旭

来源:红网

作者:汪东旭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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