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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一票否决,规定越细越好

来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编辑:王俞 2018-04-09 00:14:0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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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清明节,最热的新闻当属两个大学教授的师德新闻。武汉理工大学的王攀教授,那个被他要求喊爸爸的学生跳楼了,这是最近的事;另一起事件发生在20年前,一位北大女生自杀了,当年因此被北大行政警告的沈阳教授,重被网友翻了出来,事件涉及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三所高校。

  如果这些教授真像多数人想象的那样,做了“禽兽之举”,真的只能惋惜:这些学生太傻了,死都不怕,又何必害怕反抗?面对不公,面对伤害,不去反抗,却残忍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不仅很傻很不值得,而且事实上纵容了坏人,因为死无对证。之前的西安交大寒门博士自杀,我曾经说“死不需要勇气,只需要傻,就够了”。虽然听上去不近人情,但我依然认为,大学生一再因为导师问题选择自杀,实在是太傻。

  单从北京大学当年的处理文件来看,很遗憾,并未落实沈阳曾经性侵女生的公众想象,死者当年的北大同学的说法,因此也成了难有证据的一面之词。沈阳被落实的错误,不过是“处理不当”而已,所得处分也不过是“行政警告”。武汉理工大学的事情也是这样,舆论的质疑与炮轰,因为死无对证,而更像是可怕的舆论审判。

  虽然各个大学纷纷对处于风口浪尖的教授做出了处理,但也仅仅只能基于道德层面,而且,难免给人以“迫于舆论压力之感”。那么,事实真相究竟如何?这些教授到底是可恶的加害者,还是舆论审判的受害者?说实话,在看到实锤证据之前,我们只能说不知道。禽兽教授固然有,舆论审判之可怕,也是人所共知的。

  与其并无实据地争论个案,更值得思考的,其实是如何亡羊补牢。利用教授的权力,无论是安排学生当免费劳动力也罢,还是借自由恋爱之名占女学生的便宜,都属于严重有违师德的行为,理当受到惩处。关键是,各个高校关于此类问题的规定,应该越细越好。

  比如师生恋,毕业了以后可以不管,但是在校期间,师生恋就是应该严禁的,因为双方权利义务完全不对等,教师存在滥用权力伤害学生的可能。在国外,我们常常看到教师因为与学生谈恋爱或者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刑的案例,不仅有男老师,也有女老师。其实就应该这样,如果你们是真爱,至少等到学生毕业,否则不能允许。

  再比如学生给老师免费打工,什么样的行为绝对不行,也应该有明确规定。项目方面的工作,可以理解,但把学生当家奴使唤,要求干各种家务,或者以各种手段威胁刁难学生,那就不可以。这种事情在大学里并不少见,就像之前西安交大的寒门博士自杀事件。叫“老板”也好,叫“老爸”也罢,都有。只不过,有些同学心理承受能力较差,因而做出傻事罢了。

  因为沈阳事件,北大召开了反性骚扰制度研究会,提出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其实,所有高校都该如此,规定的越细越好。这不仅是对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尤其是女学生的保护,同样是对教师的保护,避免稀里糊涂就犯了大错。比如,老师被学生暗恋的情况也是有的,这不是老师的错,但老师有义务更好处理,实在不行,也得向学校及时反映。

  文/舒圣祥

来源:红网

作者:舒圣祥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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