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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当主播需强化监管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王俞 2018-04-09 23: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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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网信办近日约谈“快手”和今日头条旗下“火山小视频”相关负责人,责令全面进行整改。两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完全接受处罚,同时提出禁止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已有账号一律关停。(4月8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网络主播非常火,媒体频频报道网络主播一月数万的收入。由于入行门槛低,收入很暴利,工作时间全看心情,工作内容随心所欲等优势,有些未成年人也走进网络主播的行业。新浪微博数据中心发布的《2016年直播行业洞察报告》显示,11岁至16岁的网络主播、观众分别占到总数的12%、10%。尽管占比并不算大,但结合直播用户的基数而言,未成年人直播用户数量已经相当可观,全面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很有必要。

  有一种观念认为,未成年人当主播,不是为了谋利,而是因为好玩,也是为了锻炼他们参与网络社会的胆量。然而,虚拟的网络鱼龙混杂,由于网络及时互动的环境,以及未成年人存在的虚荣心,未成年人在直播过程中,很容易在网友打赏、给赞等氛围下,经不起网友的鼓动、诱惑,肢体动作或语言很可能有违社会文明和道德规范。有这样的环境下成长,未成年人自然会滋生错位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也给其他未成年人形成更大的负面作用和危害。

  家长应端正心态。发现孩子参与网络直播,家长应立即阻止,并做好思想工作,转移他们的兴趣爱好。家长如果以为他们只是贪玩,还能从网络直播中赚钱,不阻止反而主动成为孩子直播时的“店小二”,就大错特错了。

  要强化平台的责任。对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参与网络直播,直播平台既要履行资格审查义务,也要依法审查主播内容,承担网络平台应当承担的审查、监督和连带责任。

  监管部门应常抓不懈。法律法规对网络直播和未成年人参与网络直播都有具体规定,但这些规定需要有相应的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有的网络主播和直播平台所以行走在法律规定边缘,不断挑战法律规定的底线,有其利欲熏心的一心,也有网络监管亟待常态化、严格要求的一面。网络监管部门应当优化举报处置流程,研究举报核实奖励机制,对未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网络直播平台,应依照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并及时公示处理情况,保障未成年人远离网络直播。

  文/卞广春

来源:红网

作者:卞广春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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