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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穗籍车辆开四停四”显“小家子气”

来源:红网 作者:胡建兵 编辑:张兴诚 2018-06-03 20:08:1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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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日晚,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自7月1日开始,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6月2日澎湃新闻网)

  广州对外地车辆实行“开四停四”限行管理措施,表面上看起来可以减轻广州的交通压力,实际上与这个城市的开放理念,与广州的城市大格局相悖。广州是改革开放最早的前沿城市之一,“包容会通”应该是广州最起码城市经营理念。“开四停四”显得广州不够大度,不够大气,有点“小家子气”。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车辆的增多是必然趋势。车辆的增加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事是可以增加人员的交往和货物的流通,坏事是可能给城市交通和环境造成压力。广州以外地车辆增多,造成交通堵塞为由,要求对外地车辆限行,实际上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反而会影响广州与外地的交流,更是对外地人的一种歧视。

  在中国的大地上,某一城市对外地车辆“限行”不仅与城市的大开放、大融合背道而驰,也有违我国的相关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制定什么法规、条例、措施,都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对进入广州的车辆进行限制,表面上是为了减轻本市交通的压力,让本市的车辆行驶更方便、更通畅。实际上,外地车辆一旦被限行,等于把外地车拒之于门外,外地人还没进入广州就对广州产生了不好的印象。另外,外地很多人原本在广州经商办企业,车辆被限行后,让外地人在广州做生意不方便了,必然减少与广州人打交道、做生意的积极性。不利于广州的人文交往与经济发展。

  “开四停四”是防止交通堵塞的一个办法,但是,不能只对外地车辆限行,应该内外一致,不管是本地的还是外地的,要一视同仁,同样实行“开四停四”或高峰时间限行等,那才是广州作为国际大都市应有的气度。如果连这点最起码的公平都做不到,这样的国际性大都市还有什么胸襟呢?试想,如果每个城市都只为自己着想,那么,发展下去将是每个城市都“限外”,相互之间都“互不往来”,那这个社会将成何体统。所以,如果要实行车辆限行,则应当统一规范,公平公正公开执行。

  治理城市交通堵塞不是“限外”就能解决的,毕竟来广州的外地车辆只占很小的比例。治堵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如:发展公共交通、建设轨道交通、建设BRT、鼓励自行车出行,完善各种交通工具在枢纽站的接驳等等。每一项的改善都可以使一个地区、一条街道在高峰时段的行车速度得到提高。另外,道路需要进行进一步疏通,在不影响市民居住、运动的情况下扩展交通道路;建立、规范更多的停车场所,不要让机动车成为随意在道路上停放的“路障”。总之,广州应该以大气度、大智慧、大胸襟去处理好交通拥堵的问题。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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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建兵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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