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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厅长家被抢130万元,看点在哪?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先梓 编辑:田德政 2018-06-07 22: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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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合肥中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马剑抢劫一审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剑和同案犯解某持气手枪等作案工具,进入施平、韩剑辉夫妇位于合肥市包河区望湖城某小区的家中,共劫得价值130余万元的钱物。媒体发现,被害人施平系安徽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韩剑辉则系安徽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副处长。(6月7日澎湃新闻网)

  前些年,“小偷反腐”和“情妇反腐”“配偶反腐”等现象一起广受人们揶揄,人们甚至形成了心理定势或者心理预期:只要是小偷从官员家里偷得了巨额款项,那该官员必然会进入纪委的视野并落马。但合肥中院公布的这起抢劫案(和小偷盗窃案相类似),却显然颠覆了人们的这种心理预期——《判决书》只是表明,抢劫犯被处严刑,被告人退赔的10万现金以及扣押在案的6张购物卡返还被害人。这就是说,该起抢劫案并未按照“小偷反腐”的逻辑发展下去。

  没有了“小偷反腐”的桥段,这起单纯的刑事案件虽然令人感觉索然无味,但并非没有看点。

  看点一,该案为何时隔三年才曝出?该案件并非最近刚刚发生的,而是发生在2015年4月28日。按理说,案犯入室抢劫,并抢得巨款,抢劫的对象又是大有身份的安徽省交通厅长。这样的案件,颇具新闻冲击力,可在当时为何没有曝光?是新闻媒体太过迟钝,对该新闻视而不见?还是该案件过于敏感,以至于有关部门有意无意地阻止了新闻消息的传播?现在若不是合肥中院网上公布了《判决书》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的话,人们哪会知道交通厅长家曾经被抢劫过?

  看点二,案犯抢劫厅长的“灵感”,竟然来自于2014年发生在合肥的“偷官女贼”事件。当时的“偷官女贼”事件轰动很大,被认为是“小偷反腐”的经典案例。该类案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之一,就是拥有巨额来历不明财产的官员,会对自己的被盗窃讳莫如深,不敢报案。可见,对于小偷来说,“偷官”无疑是最为安全的。正是基于这种想法,马剑和解某才把抢劫的目光投向了交通厅长施平。不过现在看来,马剑和解某的算盘打错了,人家施厅长当即报案,自己只好落荒而逃,但终究落入法网。事实证明,“偷官”的危险性更大。

  看点三,施平最近告诉媒体,“纪委方面调查过这件事,至于更多情况他则不愿多谈”。那么,纪委的调查结果究竟是怎样的?施平为何不愿多谈“更多情况”?“更多情况”是什么情况?据韩剑辉在《判决书》中陈述,(被抢劫)的“纸盒内113万元人民币”是给儿子的购房款,那么,经鉴定价值超过28万元的“商之都会员卡30张、金鹰购物卡24张、百大集团购物卡20张以及其他各类储值卡、银行卡”该作何解释?毕竟,一个家庭花费巨款购置那么多不同商场的会员卡和购物卡,总该给出个合理的解释才是。

  文/李先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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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先梓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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