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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胁迫少女的情况说明岂能说而不明

来源:红网 作者:陈家沛 编辑:田德政 2018-07-01 2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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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华阴一镇政府公职人员长期胁迫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 警方:不予立案”有了最新进展,华商报渭南记者站官方微博6月30日发布了落款为华阴华西镇人民政府的“情况说明”。其中提到:“经过多方核实,雷某与王某属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之间发生关系属实,但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当然,“虽然雷某的行为不构成违法事实,但作为公职人员违反相关党纪政规……6月29日上午,华西镇纪委提请镇领导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雷某记过处分。”

  如果雷某的行为属于不违法但违纪,这样的处理结果无疑会赢得掌声。可面对这样的结论与处理,却有些想不通:

  首先,既然女孩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而警方又做出“不予立案”决定,那么,其依据是什么?应该由警方向女孩家长及社会做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才是,只有满足了这一条件之后,镇政府才应该本着“没有违法但违纪”的原则来进行调查处理。如今应该出面的警方一言不发,镇政府却出面回应并处理,正常吗?这能不让人产生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猜想?

  重点问题是,镇政府“不存在所谓的强奸犯罪嫌疑”显然是在建立在两人之间“属男友朋友关系”得出的。不过第一,镇政府的“多方核实”对于家长在报案时所反映的雷某其实是以公职人员身份长期诱骗、恐吓她15岁的女儿陪其过夜,有一次还刀架到王某的脖子上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对她女儿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并威胁如果找真正的男友就会“弄死你”,“如果你要是在陕西这块嫁人,我让你全家都死”又作何解释?难道这一切都是家长或网友编造、诬陷?第二,据报案人称,雷某早有妻儿,绝非他骗女孩时称的单身。他到底是已婚还是未婚,镇政府难道不知晓?如果他真的已婚还有了孩子,他与女孩之间还能属于“男女朋友”吗?第三,即便他未婚,或者离婚了,如今真的属于单身,可他不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不是学生身份,而是政府部门的公职人员,他怎能跟未成年人保持“男女朋友关系”?如果镇政府的“属男女朋友关系”结论成立,也就意味着镇政府默认自己的公职人员可以跟未成年人谈婚论嫁?第四,即便他与女孩真的“属男女朋友关系”,就一定不构成强奸吗?强奸的定义并非以双方是否“属男女朋友关系”而是只要有一方不愿意,另一方却强行要发生性关系就算强奸。而强行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性质就尤其恶劣,需要从重处罚。所有这一切,肯定不是一句轻描淡写的“经多方核实”(到底找了哪些方?如何核实的?)就可以让人信服的。

  另外,网友还举报雷某“不靠学历、不考试、也没有什么档案,能轻而易举的进入国家公职人员序列”的事,镇政府为什么没有个回应?

  面对网友的爆料,当地镇政府这几百字的“情况说明”显然根本无法说明什么问题,特别是关键问题,只能叫做“说而不明”。因此,完全有必要由更高一级的相关部门介入,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真正“多方核实”之后再做结论。到时当地镇政府再给个“情况说明”,才是最佳选择。假如这一事件以镇政府的“情况说明”而盖棺论定,那么,爆料人所追问的“到底谁在保驾护航”恐怕就不是空穴来风了。

  文/陈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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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家沛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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