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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电商立法收了大数据杀熟的神通

来源:红网 作者:王言虎 编辑:田德政 2018-07-05 19: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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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电子商务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作为一部与网民息息相关的法律草案,这一消息成了众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避免大数据“杀熟”、规范搭售行为……草案对一系列电子商务热点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商平台经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互联网用户可谓苦大数据杀熟久矣。此前,携程、去哪儿、滴滴都曾被网友曝出利用大数据杀熟。所谓大数据杀熟,是同一件商品或者同一项服务,互联网厂商给老用户标定的价格高于新用户,老用户为服务付出更高代价。对大数据杀熟进行立法,成为消费者的呼声。

  大数据作为一项互联网技术,本身是中立的。商家通过合法渠道收集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并通过算法向消费者出售服务,以此赚取更多利润,这并不违背商业伦理。但算法也该有价值观,如果电商平台没有经过用户授权,就因人而异推荐不同价格的服务,这就涉嫌侵权。

  互联网平台与用户之间,一向存在话语权不平等的问题。在这种失衡的话语权结构下,平台如果无法严格自律,就很容易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危险,比如设置霸王条款,比如通过模糊信息提示的方式,消解消费者的知情权。这就要求,互联网平台必须加强自律,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合法经营。

  但逐利驱动下,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在线出行平台携程就是大数据杀熟的典型。今年五月份,有网友质疑携程利用大数据手段“杀熟”,针对不同的手机、不同的用户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导致出现“酒店同房不同价”的情况。此外,也有网友在用携程打车、订机票时,都遭遇过同物不同价等“看人下菜”式陷阱。尽管后来携程官方出来否认杀熟,但自证清白式辩驳,难有说服力,反而招致更多质疑。

  实际上,即便对携程有没有利用大数据杀熟持保留态度,携程其他方面的问题同样不小。就有媒体爆料,携程某些城市的酒店,还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向消费者收取热门酒店的保证金。这样的保证金,其实是限制了旅客自由选择的权利,本质上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这有违基本的商业伦理,也势必有损新经济的成色。

  所以,治理互联网平台制定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法律该寄出雷霆手段。这次电商法草案就很又针对性,里面明确提到,“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针对的就是互联网平台的杀熟行为。如果电商法正式生效,生出尖锐的牙齿,让携程这样的企业感受到威慑力,大数据杀熟才能从市场上减少直至最终消失。

  当然,解决平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不能只靠一部电商法。正如有法律学者所言,“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信息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应该予以相应的配合。因为,电商问题很多都是新时代的新型产物,不可能仅靠一部法律就解决数字时代所面临的所有商业问题。”诚哉斯言。

  文/王言虎

来源:红网

作者:王言虎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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