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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最低工资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红网 作者:郭喜林 编辑:张瑜 实习生 邓琛 2018-07-17 22: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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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国家设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为了依法维护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最低工资标准在执行中却未能让那些中小民营企业的职工受益。也就是说,在全国各地,职工拿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依然存在。即便是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和投诉,仍然不能实现依法维权的目的。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生活在底层的职工只能期盼政府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并让企业法人代表的违法行为受到依法严惩。否则,最低工资标准在某些地方就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7月16日,人社部官网公布有关负责人对今年职工工资增长的相关情况介绍。记者梳理发现,包括今年上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8个地区在内,截至今年7月,已有北京、辽宁、上海、江西、山东、广西、广东、云南、西藏、新疆、江苏、四川等12个省份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出台之后,关键在于如何监督企业认真执行。如果最低工资标准颁布之后不进行检查督促,那就会让某些民营企业老板钻空子。说实话,在全国各地,有不少民企业为了职工给企业创造更多剩余价值,那些企业老板根本不考虑职工利益,拒不执行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政策。只要职工得不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就会少给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应该说,这才是某些民营企业拒不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真正原因。

   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北宋欧阳修在他的著作《论韩纲弃城乞依法札子》中曰:“法有明文,情无可恕。”同时,我国现行的法律原则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社会保障执法不到位依然是劳动者遇到的最大短板。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不少劳动者没有依法获得自己应得的最低劳动报酬。其实,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标准,这是各级地方政府经过科学测算之后,依法给予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因此,笔者认为,当各级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应当责令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看看哪些企业在坑害职工利益。其次,应当向全社会公开投诉和举报信息渠道,并以最廉价的投诉和举报成本让劳动者依法享有维权的权利。最后,应当依法严惩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懒政者。只有让懒政者受到惩罚,才能激励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依法行政,而不是坐在办公室里逍遥自在地喝茶、吸烟,而不是一门心思地玩手机微信,而不考虑如何用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究竟是不是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就必须用事实说话,看看当地的企业职工究竟有多少人没有依法获得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监管部门对拒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实施零容忍,广大民营企业职工才能真正成为最低工资标准的受益者。只有通过严格执法行动,才能大力彰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与尊严;只有让职工依法维权更方便,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成为广大民营企业职工的利益保护神。

  因为,画饼不能充饥。只有依法严惩拒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老板,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成为民营企业老板不敢逾越的道德和法律红线,最低工资标准才能成为最好的惠民政策。

    文/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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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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