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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儿童溺亡成为“盛夏之殇”

来源:红网 作者:王颖 编辑:张瑜 实习生 程昱媛 2018-08-07 23:30:47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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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北京的陈女士带一对8岁双胞胎女儿到青岛黄岛区的海边玩耍,稍不留神发现孩子失踪。事发后,她立即报警,多名网友也转发朋友圈帮忙寻人。当地救援组织、热心市民等均加入了找人队伍。8月6日,当地警方证实,两名女孩儿相继被从海里发现,均已身亡。事发沙滩为非正规浴场,禁止游泳,该处海域的渔网、暗流、礁石和风浪等,都有可能造成危险,但仍有不少游客在此游玩甚至下海。(8月7日《新京报》)

  近年来,发生在儿童身上的溺水事件屡见报端。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报告,中国每年约有5.7万人死于溺水,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人数占总溺水死亡人数的56.04%,小学生溺水死亡人数占溺水死亡学生人数的68.2%,也就是说在中国平均每天有156人溺亡,平均每天有88个孩子因溺水死亡。溺水已经成为孩子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这些数据警示我们,儿童溺水问题不可忽视,预防儿童溺水,必须从现在开始。

  事发之前,两个孩子在沙滩玩,孩子的母亲在不远处,一边看手机一边看孩子,后来母亲有点松懈,等她发个微信朋友圈之后,孩子就不见了。诚然,母亲对大海潜藏的危险认知不够,也疏于对孩子的看护。根据国外一调查机构研究得出的结果显示,90%的孩童发生溺水事故时,均有成人或青少年在旁边看护,但看护人的监管却不到位。

  一般溺水是悄无声息的,没办法呼叫,孩子溺水时家长最多只有30秒的施救时间。溺水的孩子在水中是直立的,他们不会有影视剧中的踢腿蹬脚等动作,直立的姿势孩子只能挣扎20-30秒,之后就会沉下去。所以,对孩子安全的关注时刻不能松懈。

  目前在国内,家长因看护不力导致儿童致死、致伤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几乎为零。而在国际上,“忽视”,是标准意义上虐待儿童的行为之一,和性侵害、精神虐待、身体虐待是并列的。美国和加拿大都曾出台法律,若孩子处于脱离监护的状态,家长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少则判一两年监禁,多则判20年监禁。

  在笔者看来,父母是保护孩子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防线。大人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这比制定什么法律都更直接。

  家长们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在孩子外出游玩时。家长要引导孩子自觉远离危险水域,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未成年人外出游泳要结伴而行,最好有熟悉水性的成年人陪同,或到正规的游泳馆等有专职救生员的场所去游泳。总之,一定要让孩子们远离危险,别让溺亡悲剧成为“盛夏之殇”。

  文/王颖

来源:红网

作者:王颖

编辑:张瑜 实习生 程昱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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