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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非法外之地,发言切勿任性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张兴诚 2018-08-19 18: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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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涉嫌非法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犯罪嫌疑人陈杰人早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随着公安机关调查的逐步深入,案件背后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陈杰人先后注册建立21个微博、公众号、头条号等自媒体账号,发表炒作、攻击、揭露等各类负面文章3000余篇,炮制各类负面舆情200余起,制造一个又一个舆论漩涡,大肆进行非法活动,几年时间敛财数千万元。

  陈杰人从“网络大V”到“网络害虫”,根本原因就是利欲熏心,打着公平正义的旗号和法律的幌子,干的却是反法律、反公平的勾当,最终使自己沦落成一只互联网上的跳梁小丑。他的惯用伎俩就是,抓住地方工作中的小瑕疵、小问题,然后捕风捉影无限放大并上纲上线,放到政治的高度夸张解读,利用领导干部对政治敏感性的谨慎心理,迫使他们为了防范政治风险扩大而就范掏钱。

  发现某些官员有问题,发现政府部门行为失当或企业的违规违法行为,该举报的举报,该批评的批评,这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如果能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依法积极建言献策,传播正能量,促进问题又快又好地解决,更是一件好事。而陈杰人利用互联网却是为了借机炒作,他的出发点从来就不是社会责任感,而是为了发掘可资利用的黑色商机。

  有些问题是真问题,当事人一旦被他抓住了把柄,为了自保,不得不乖乖就范,花钱买平安;有些问题是小问题,但经他添油加醋上纲上线地一番炒作,小问题虽然仍然是小问题,但小舆情却炒成了大舆情。为了息事宁人,更为了避免陷入舆论漩涡百口莫辩,当事人也只好向他低头,花钱买平安。

  更有甚者,根本没什么问题,但对陈杰人左右网络舆论的本领有所忌惮,也只好乖乖服软。就像一些黑恶势力的头目一样,一旦靠打打杀杀闯出了“威风”,很多时候根本不用伸手,只要往那儿一站,“保护费”就乖乖地交上来了——从这一点上来看,陈杰人的行为与黑恶势力没什么两样。

  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也并不虚拟,它其实也是现实的一部分,个人在网络上的任何行为都在延伸到现实中来,与之相应,网下要遵守的秩序规则,网上同样要遵守,甚至有些时候还要有更严格的规矩。可是,像陈杰人这样的自媒体人,不仅不慎用网络,还肆无忌惮地利用自己的影响力谋利,把炮制负面舆情做成了一门生意。这门生意头上竟然还顶着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幌子,真是给公平正义抹黑、让法律蒙羞。

  举起自我标榜的“舆论”大棒,一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模样,在其本人看来,大概很有些其私家宅院门联中所说的“龙虎气概”。可是,兴风作浪害人是为恶龙,张牙舞爪吃相难看是为恶虎,其行为既为世人所不齿,又何来“气概”一说?

  陈杰人为自己在家乡的私家宅院题名“富德堂”,从其字面的意义上来看,应该是养君子之德并且期望君子之德行越多越好。但是,从陈杰人个人的作为来看,他做到了“富”,却忘记了“德”,或者更准确地说,他一直在通过失“德”而致“富”。

  维护互联网空间的法治,网络技术才会释放出更多便捷与活力。说什么、做什么、展示什么都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陈杰人的落网说明,不管你是网红还是网络大V,只要触犯了法律红线,就一定会受到法律严惩。这一事件也说明,无论何人,只要上网,就必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并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而只有继续加大打击力度,才能让陈杰人这样的心术不正者绝迹,还公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文/张楠之

来源:红网

作者:张楠之

编辑:张兴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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