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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扶老被讹欲起诉,咋就成“白莲花”了?

来源:红网 作者:李蓬国 编辑:田德政 2018-09-14 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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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浙江金华一男子见义勇为扶起摔倒的老人,却被对方讹诈称是他撞的,事发路段因为修路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交警通过调取民用监控证实了男子清白。9月12日,当事男子滕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准备好大部分起诉材料,准备择日递交法院。摔倒者的儿子曹先生也向记者表示,都是误会一场,已向对方道歉并愿意赔偿,“他想当白莲花就让他当好了”。(9月13日《武汉晚报》)

  自行摔倒的老人讹诈扶他的小伙,他的妻子谩骂小伙并索赔医药费,他的儿子讽刺恩人想当“白莲花”,即“圣母婊”“玻璃心”,如此颠倒黑白、不知好歹,真够无耻的。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一家子的嚣张气焰也是被惯出来的。

  关于此事,大部分网友支持小伙起诉,但也有人劝阻,理由是:“你们(支持小伙起诉的网友)站着说话不腰疼,知道起诉的成本吗?让这位好心人起诉真是从一个坑跳到另一个坑。正义永远值得弘扬,可社会就是这么一个社会,起诉是一个漫长煎熬的过程,真的赢了又能怎样?”

  这种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是认为起诉的成本太高了,而且,就算小伙赢了,也不能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其实,这样计算“成本”,可以说是“打错了算盘”。仅从小伙个人角度看,如果他就此作罢,未必就“节约成本”。因为这件事情,他的婚事和工作受到影响,他的人格尊严遭到羞辱,如果稀里糊涂地“和解”,当然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金钱,但他被污蔑的名誉和形象,没有得到正式的恢复,到头来还是“亏本”。小伙说,讹人的成本太低,扶人的成本太高了,他起诉并非为了赔偿,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可是,就连现场处置的王警官,也认为小伙起诉“太过了”,劝他放弃。

  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由于人们在遭到碰瓷、讹诈时,往往不较真,抱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态度,才纵容了恶人的嚣张气焰,导致同类事件不断发生。说到底,无原则、无底线的“和为贵”,实际上是“和稀泥”,既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也不能彰显法律捍卫正义的尊严。

  总之,好人一退缩,坏人就蹬鼻子上眼。只有当法律为正义撑腰,让不义之人知道疼痛,“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才不会成为潜规则,“好人有好报”的良好风气才能真正形成。

  文/李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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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蓬国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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