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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出游别总想着掏别人的“腰包”

来源:红网 作者:周志宏 编辑:司马清 2018-09-25 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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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国庆期间,湖南省郴电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原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付国一家四口接受下属郴电国际副董事长、临沧郴电董事长陈百红安排的旅游。陈百红安排人员将付国一家到海南三亚旅游所产生的费用5万余元在临沧郴电报账。2013年至2017年,付国在春节等节假日期间,收受郴电国际下属刘某、曾某、陈某等3人所送红包礼金共计4万元。付国、陈百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中国纪检监察报9月24日)

  国庆来临,不少人打算好好利用假期放松一下身心,有人打算留在家中陪陪家人,也有人打算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本无可非议。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忘记党的纪律规矩,又想外出旅游,又不想自己花钱,总想着掏别人的腰包,让管理服务对象用公款为自己“买单”。他们有的除了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外,还有少数党员干部利用公款组织公款旅游。此间媒体披露,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湖北荆州市荆州区八岭山镇新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倪桃元带领本村4名干部到北京旅游,花费1.5万元在村财务报销。事情暴露后,所属纪委给予倪桃元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清退参加旅游的全部费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公款旅游或者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整治不正之风高压态势,明目张胆的公款旅游少了,但也出现了一些“新变种、新花样”,值得警惕。除了“外出考察”,有人打着“学习培训”的名义组织公款旅游;还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如此等等,巧立名目,手段各异,花样百出,其本质都是利用职权让管理服务对象或公家单位为自己个人出游“买单”。自己外出旅游,总想着掏别人的腰包,最终付出的代价不仅“高昂”,也十分惨痛。其教训值得永远记取。

  这也从另一方面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自警自省,严格要求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想出去看看,还是掏自己的腰包心里踏实。同时,管好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勿以恶小而为之,作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应该有的样子来;有关组织和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八小时以内要管,八小时以外也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从外出旅游抓起,对“总想着掏别人腰包”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厉查处,不能让他们的所作所为坏了规矩,侵蚀党员干部队伍的肌体。

  文/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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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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