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也谈“著作等身”

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编辑:田德政 2018-09-29 16:33:09
时刻新闻
—分享—

  也许是我少见多怪,这年头“著作等身”成了贬义词。

  我喜欢事要从头说起。几年前,一首《穿越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让余秀华一夜撒娇成了诗人,红遍全国。虽然之后相继出版了三本诗集,陆陆续续也有余秀华的报道,但是毕竟已经淡出人们的视线。正在这样的关口,诗人又有“亮点”----出语惊人。不久前,在被记者问到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才出一本书时,余秀华说自己是“刻意保持慢的速度”。“我特别反感一年出几本书的作者,我觉得他们不仅在消耗自己,也在消耗社会资源,更重要的是在浪费纸张。我非常喜欢的诗人说过一句话,他说著作等身的人是很可耻的,我为了慢一点做可耻的人,所以把这个书推迟两年才出版。”

  “著作等身是可耻的”,这是“率真”吗?我没有感觉出来。我感到有一股子口无遮拦的痞子腔,又感到充满着似曾相识的“无知者无畏”的意味。一个作家要“慢写作”,还是要“快写作”,从本质上讲是作家的自由。用“著作等身”来批评“快写作”,是有失公允的胡搅蛮缠。

  著作等身,出自《宋史·贾黄中传》,形容著作极多,叠起来能跟作者的身高相等。无论如何,“著作等身”是一个褒义词,旨在说明作家、学问家大作迭出。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报道学人、作家的新闻,在谈到其创作几乎都用“著作等身”来描述。陈寅恪是“著作等身”的,钱钟书是“著作等身”的,季羡林也是“著作等身”的,按照诗人的意思,他们都“可耻”吗?显然是胡扯。不久前,我曾到山东高校拜访一位博导,在谈到学术时,他说正在以每年两本书的速度写作。如果按照“慢写作”的要求,如此“著作等身”恐怕也要列入“可耻”的行列了吧?

  两年前,杂文家陈鲁民专门在解放日报副刊写过杂文《“慢人”与“慢作”》,文中举了很多例子说明“慢写作”的好处,比如曹雪芹写《红楼梦》,“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历经10年之功。司马迁写《史记》用了13年,如此等等。我理解先生的意思,是想说“创作是一个很单纯的慢生活,只有静下心来,才能做好作品”。实际上,话是这么说,他的杂文真的没少写,真的没慢下来。好在杂文家只是提倡“慢写作”而已,没有说类似“著作等身是可耻的”这样的话。

  从写作的表象看,的确存在快慢的问题。有的作家写得多一些,有的出手则比较慢。从根本上讲,写作不是交通事故,“十次事故九次快”,慢了就好,写快了质量就差。写作的质量与快慢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功底欠佳,才力不逮,恐怕一百年也写不出像《红楼梦》这样的好作品。

  提倡“慢写作”出精品,本身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就此贬低著作等身。重要的是不在写得慢与快,在于写好些更好些。如果说“著作等身是可耻的”能成立的话,我以为比“著作等身是可耻的”更可耻的是痞子腔。

  一首词,成不了词林;一首歌,成不了歌坛;一篇散文,成不了散文家;一篇论文,谈不上著述甚巨。没有一定数量的作品,很难算得上杰出的文学贡献。“著作等身”不是谁想颠覆就能颠覆得了的。

  文/孙建清

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2018/09/29/474122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