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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滥用问责要约束职权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王俞 2018-10-17 21: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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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上级部门的问责,确实帮助不少干部拧紧了责任“发条”,但由于部分上级部门避责不愿担当,追责不切实际,乱问责的“五座大山”已经压住了不少基层干部。(10月16日半月谈网)

  依法问责是近年来唤醒责任担当的重要抓手。通过严厉问责,倒逼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重新审视自身问题,并积极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整改,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民,服务社会发展。从收到的效果来看,问责板子打在了“关键少数”身上,的确起到了惩戒和警示作用。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目前已经成为社会常态。人们常说:“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层层压实了责任,权力就自然失去了寻租的可能。遗憾的是,问责不是解决问题的“万能钥匙”,更不是躲避责任的外衣。任何问责机制的启动,都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纪律章程,否则就是乱用权力,理应接受依法问责。

  随着记者的调查深入,基层滥用问责的现象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这是因为,基层治理原本就很复杂,基层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也都是有目共睹。一旦问责不当,不仅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反而还会给基层管理添乱。尤其是,问责不当还会带来连锁反应,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其结果是违背问责本意的。

  要改变当前这种尴尬局面,就必须从权力使用这个源头抓起。动辄就要处理人,看似是在落实责任,其实质则是撇清责任,充当“甩手掌柜”。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基层出现问题,上级部门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倘若处处都不分清责任层次,那么谁还愿意冲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所以说,依法划定权责范围显得尤为必要。

  事实上,滥用问责也违背了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众所周知,行政部门开展任何工作的前提是要依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产生的结果也会容易让公众信服。相反,像滥用问责的方式,带有明显的主观个人色彩,由此产生的社会影响自然就存在消极的一面。

  总而言之,滥用问责过于武断,是不可取的管理手段。各地要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实际并有针对性地完善考核内容,扣紧责任链条,细化问责情形。也只有把问责手段制度化、程序化、法制化,问责才会问出尽责,问出实效。

  文/赵耀世

来源:红网

作者:赵耀世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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