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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条短信苦劝7天”彰显执法温度

来源:红网 作者:田洋 编辑:王俞 2018-10-19 23: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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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警察真可爱,我也为昨天的不理智,在电话里发生争执向您本人致歉,希望你们继续弘扬社会正能量,保持初心不变,谢谢!”这是武汉江汉区公安分局万松派出所的一位民警和一位市民的短信对话,触发这段对话的是一部手机。短信中的女子捡到手机后不愿归还。经万松所民警秦洁连续7天苦劝,女子最终将手机物归原主,这段迟来的短信对话,也终于为整件事画下了圆满的句点。(10月19日 《武汉晚报》)

  此消息一出,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认为民警的此种行为是在浪费时间。既然找到了拾得者,上门直接拿回就行了,何必煞费苦心与其僵持7天之久,简直是让人感到费解。然而,笔者的态度却与之相反,认为这位民警“41条短信苦劝7天”的执法方式很有温度。

  当然,法律有明文规定,捡到他人较大数额的财物拒不归还,构成侵占罪,可追刑责。新闻中的手机为苹果X手机,在网上售价是七千多元,捡到手机的人拒不归还,当事人已经构成了侵占罪,警察上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处理是理所应当的。这也是最简单、最快速的方式,会节省许多的精力。

  然而,此案中的民警却采取了“笨”方式:连续7天,41条短信,10多通电话与涉事人沟通,虽最后把手机交还给了失主,但却让其等了长达一周的时间,当中可谓是花费了许多的精力。但在笔者看来,正是这些精力的花费,不仅帮失主找回了手机,也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拾得手机的人。

  大家可以试想一下,一旦丢失者以“侵占罪”的名义起诉拾得者,到那时就不是还手机就能解决的问题了。按照《中国刑法》第270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此一来就会把涉事人推到“深渊”,受到伤害的就不仅仅是一个人了,那将会是一个家庭。

  “41条短信苦劝7天”看起来比较“笨”,耗时耗力,但是却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既拿回了手机也教化了拾手机者,让其真正认识到了错误,是非常人性化的执法。

  文/田洋

来源:红网

作者:田洋

编辑: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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