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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暖费”,不具备收取的法理性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田德政 2018-11-05 22: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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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随着取暖季的临近,又到了一年一度收暖气费的时候。不过,有一些住户觉得只要楼上楼下都开暖气,自己家也不会冷到哪里去。因此每年都选择“蹭暖”,省下这笔取暖钱。但近日,河南省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有居民向媒体反映,小区物业出了规定(其实是当地的供暖企业),如果你已经入住、但不准备交取暖费,就得要缴供暖总费用30%的“蹭暖费”。(11月4日中国广播网)

  供暖季来临,用户缴纳取暖费。每年这个时候,一些不开通暖气却享受上下层邻居温暖的用户,都会省下一笔取暖费,让邻居心理不平衡。今年,河南新乡一个小区,开始向这类家庭收取“蹭暖费”。蹭暖费?在很多人眼里,这真是新鲜的名词。

  其实,不交费也能享受温暖,不仅是被蹭的邻居心里不爽,就连供暖企业也愤愤不平。新乡县陆通龙园小区的“蹭暖费”,就是供暖企业征收的。表面上看,收“蹭暖费”也能自圆其说,毕竟,用户享受到了暖气的呵护。然而,从法律角度衡量,强收蹭暖费又是违法行为——因为没有哪一部法律支持收取蹭暖费。

  现实中,若家庭确有供暖的刚性需要,仅依赖蹭暖恐怕远远解决不了问题,比如,家里有退休的老人或学龄前孩子。而有些家庭不想开通暖气,自然也有他们自己合理的逻辑:比如,白天基本上不在家,晚上开空调取暖即可。开通暖气从经济上衡量,是一种的浪费。但无论如何,住户是否开通暖气?这应该是他们的自由选择。热量是一种商品,当然应该具有商品的属性,如果强收“蹭暖费”,那么,住户就没有了自主选择权,这是供暖企业强行买卖,必定违法。

  供暖企业想收取“蹭暖费”,似乎也有自己的道理。热能具有导致效应,无论是否愿意,一部分热量也会传导给不交费的住户家里,热量损耗无法绝对避,所以,供暖企业想到达承诺的温度,就必定增加投入,供暖成本也就相应地提高了。不过,一般而言,羊毛出在羊身上,供暖企业热量损失导致的成本增加,他们会转嫁给缴费用户身上,或者由政府财政补贴。这样的情况下,再向蹭暖用户收费,也具备合理性。

  退一步说,就算政府出台了允许供暖企业征收“蹭暖费”,住户也同意交“蹭暖费”,可是,供暖企业能否给这些蹭暖的用户一定的保障呢?能确保这些蹭暖户的室内达到温度一定吗?再者,如果这些用户的室内温度低于规定标准,他们能否像正常交费的用户一样投诉维权?

  概而言之,“蹭暖费”不具备强收的法理性与合理性,也无法保障被收取者的权益,还是趁早打消这个念头吧。

  文/黄齐超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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