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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名单成村干部“亲友名册”,公示去哪了?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司马清 2018-12-01 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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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前,一个网络帖子在浙江义乌市的本地论坛引发网友“围观”。帖子称该市北苑街道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家境不错,却让自己的母亲领取困难群众救助金。经查实,该村11名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亲属或朋友纳入救助对象范畴,骗取救助资金共6400元。北苑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村干部杨辰生党内警告处分,被骗取的救助金全部予以追缴。(11月30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每年年底,政府民政部门和慈善协会,都会对辖区内的困难群众进行帮扶、慰问、救助。政策规定,只有患大病或持有特殊病种证书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救助金。但是,一些基层干部把救助当成了唐僧肉,将其惠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把真正需要救助的村民排挤在了救助名单之外。显然,这违背了贫困救助机制的良善初衷。

  涉及的救助金额不大,但它足以让老百姓寒心。涉事的村干部受到了党纪处分,这是理所当然,也在情理之中。村干部独享政府的救助,或把它当成人情送给亲朋好友,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大家几近麻木,但是,我们还应反思这类事件背后的共性因素。按照程序,救助对象是先进行宣传,由各村(居)干部进行调查摸排,然后将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名单上报至镇街,审核后进行公示若干天,然后再发放救助金。可是,当地政府真的督促村委进行了公示了吗?

  村干部将政府救助善政秘而不宣,救助流程暗箱操作,救助名单被村干部瓜分。杜绝类似的事件并不难,只要做到阳光公开,村干部也不敢猖狂到把救助名单变成“亲友名册”的地步。事实上,现在要做得阳光公开途径很多,是非常容易的,比如在村务公开栏中张贴,比如利用村头大喇叭宣传,比如利用村民微信群公示等等。如此,村干部绝不敢搞小动作,把政府的好政策当成肥己的道具。

  没有村委、政务的阳光透明,老百姓就没有监督权。义务市北苑街道柳二村村干部在审核救助时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理应受到处分。不过,处分他们不是最终目的,建立并落实严格的公示制度,才能确保老百姓的监督权,才能威慑那些对救助金蠢蠢欲动的村干部。否则,救助名单沦为村干部“亲友名册”的闹剧,还会一次次地上演。

  文/黄齐超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司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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