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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警强制带离“座霸”:执法利剑指的就是藐视规则者

来源:红网 作者:王耀斐 编辑:田德政 2018-12-09 21: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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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系红网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一则“乘警强制带离高铁‘座霸’”的视频刷爆朋友圈,视频显示: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一霸座女因拒绝不让座与乘警发生激烈争执,后被乘警强制带离现场并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消息一经互联网传播,网友纷纷“怒赞”。(12月8日《新京报》)

  刚看到这则新闻,笔者先是震惊,几个月前被众多媒体批评的“博士座霸”事件掀起的舆论风波平静不久,众矢之的下,“霸座案”为何再次复发?后来,笔者在视频目睹乘警在劝说无果后,毫不犹豫地对“霸座女”实行强制性带离举措,不得不对乘警的“壮举”点赞,执法利剑指的就应该是藐视公共规则的人。

  此前因大部分“座霸”事件采取的是事后追责形式,乘警常常被冠以“不作为”“执法不够硬气”的标签。的确,对大部分人来说,“忍字当先”的隐忍思维免不了让部分乘警或面临执法风险的情形下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然而,要注意到的是,为何有人对乘警处理形式存在质疑?一方面,座霸本身就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在蛮横的姿态下强取他人座位、侵犯他人权益实为大众所不容;另一方面,对座霸们的“事后追责”效果似乎也不尽如人意,类似的事件依然发生,而被霸座者的权益仍受到侵犯。种种迹象似乎也在向我们暗示着:面对“座霸”,不仅仅要事后追责,事中也应加大执法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而这些规定中就包含第三条:扰乱公共汽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此次乘警的制霸“利剑”可谓是把治安管理法挥洒得淋漓精致。当霸座女不接受管理时,乘警拒绝妥协,用比警告处罚和被入黑名单更干脆利落的形式来维护交通秩序,向用心不良的“座霸”抛出一个信号:你违反了公共秩序,就要受到重惩,规则不容藐视!这样既有效遏制了以往受罚者对惩罚力度不够重的侥幸心理,也很好地平衡了公共利益。

  而对高铁乘客乃至整个社会的人群来说,这把利剑也起到了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为何霸座案频发?为何公众对高铁处罚无关痛痒?这其中,除了处罚较轻之外,人们的心理驱动也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反正就是几百块钱”,“入黑名单了也可以乘坐汽车”,“乘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此扭曲的意识下,有人自认为聪明地对高铁管理规则发起攻击,甚至对普法下的秩序呈藐视之姿态,一次次不以为意的举措却不断加剧人们的无规则意识。而乘警的直接处置,一来可以让这种扭曲的心理在亮剑下得到净化,二来也抬高了“违法必罚”的标杆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记得一年前,笔者在去往东莞的火车上也目睹一场现实版的“霸座案”,一位弱小的小男孩的座位被健硕的中年男子霸占,小男孩告知中年男子位置的归属,然而,在下一秒中年男子并没有站起来,他无动于衷,周围的乘客也无动于衷,最后,小男孩不得不把两车厢中部的角落当作容身之地……从事件上看,这起看似不起眼的霸座是一位中年男子对体格较小的弱者权益的侵犯。但是,上升到更广泛的层面,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霸座案在静静地发生?公共秩序又受到了多少人的藐视和挑战?

  由此看来,乘警的举措虽然简单粗暴了点,却切切实实地给人们很好地上了一堂课:藐视规则者必重罚!而只有把这些看似武断却实有必要的措施实施到位,才能让更多人的权益受到保护,从而减少霸座事件的发生,社会才能真正迎来气正风清的局面。

  文/王耀斐(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来源:红网

作者:王耀斐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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