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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台加价当以诈骗犯罪论处

来源:红网 作者:肖竹 编辑:田德政 2018-12-11 20: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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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闻日前报道河北一男子在唐山现代医院做包皮环切手术时,在手术台上被加项目,共计被收取费用8万余元一事后,澎湃质量报告投诉平台又接到了当地多名患者的同类投诉。

  27岁的黄涛称,今年2月在唐山现代医院做孕前体检时,被推荐包皮环切手术,麻醉开刀后被加费用3万多元的项目,他刷了多张信用卡才缴清费用。

  近几年,有关做包皮环切手术被加项的报道日见其多,而涉事医院都是狮子开大口,半路加价几无商量余地。有网友叹曰“做这种手术真是‘上台’容易‘下台’难啊”!

  何以做包皮环切手术如此之“难”?一般说来,挨宰者多有难言之隐:一则割包皮毕竟不像做其他手术,它涉及个人私密之处,不便为费用问题表示质疑,更莫说当众据理争辩了;二则由于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患者不懂医学术语,一句“海绵体受损,有可能影响生育”,便足以把人当场吓懵,赶紧掏腰包缴费。

  一些医院正是利用患者相对脆弱的心理,在手术进行中“建议”加做事关“子孙后代”的其他天价手术,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还美其名曰“××套餐可解终身烦恼”。

  相关法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手术中途加项,不是一概不可以,但医生不能无中生有,用医学术语忽悠患者,将其视作“待宰的羔羊”。

  就不正常的手术中加项行为而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涉嫌三宗罪:一是触犯刑律,涉嫌诈骗;二是违反《合同法》,有以胁迫手段逼人就范嫌疑;三是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儿戏。

  做包皮环切之类手术被加项的医疗诈骗,之所以在不少地方屡禁不止,且呈愈演愈烈之势,其深层根源在于相关部门监管失范,涉事医院违法成本过低,无非是处以罚款,顶多是“关门大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立案标准,各省市规定的数额虽大同小异,但据报道,唐山现代医院涉嫌医疗诈骗的情形,恐怕不是当地卫生监管部门“决定即日起立即停止该医院一切诊疗活动”可以终了的。

  事实表明,动用刑法,杀鸡儆猴的时候到了!

  文/肖竹

来源:红网

作者:肖竹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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