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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博士遭学校索赔,不是双赢是双输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化定兴 2020-09-27 17:32:4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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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某大学两位离职教师告诉澎湃新闻,自己就读全日制博士毕业回校,因人才政策跟学校协商未果选择离职,但校方要求离职教师必须退还读博期间学校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生活补贴等。(9月27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不少地方高校屡屡曝出教师离职遭校方索赔的新闻,忻州师范学院地理系教师、博士贾某青因在服务期内离职,校方向其索要约42万的违约补偿费,江西南昌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胡宁(化名)离职时也被学校以评上教授5年服务期未满被索赔43.8946万元人民币,盐城工学院博士刘某离职时被校方索赔138万元……

这些离职博士,要么是学校花钱送到其他学校读博并按照在职教师标准发放工资福利,要么是入职时享受过学校提供的住房、安家和科研经费奖励,现在他们文凭到手或职称评上后感觉原先的庙太小了,准备拍屁股走人时被学校要求返还相关工资待遇。

本案中河南某高校两位教师读完博士后想另谋高就,被要求必须退还读博期间学校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生活补贴等,尽管两位博士对此很不认同,认为自己读博期间,虽然人事档案转移到了就读学校,但与河南某大学的编制并未解除,拿的是省财政发的基本工资,不应该还钱给学校,自己在读博期间也参与了学校的工作,不应该归还工资,学校要求归还的费用过多,包括工资、社保、公积金、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考核奖等,并不合理。但是校方索赔的要求并非毫无道理。

既然这些教师当初外出读博时曾经跟所在单位签过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以文字的方式作过约定,协议表达的也是双方真实意图,那就应该按照协议办事,学校该给博士发放什么工资福利就该发放什么工资福利,博士毕业后该服务多少年就服务多少年,不能一拿到文凭,觉得自己翅膀硬了就远走高飞,从做人的角度说,这种精致利己主义的做法显然并不可取。而这些博士跳槽的想法肯定早已有之,只是苦于自己暂时没有跳槽的资本而已,拿到文凭就走人,所在单位怎么能没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好在现在是法治社会,既然离职博士不认可学校的做法,那就可以拿出理由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者通过诉讼,让法律说了算。之前拿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到底该不该退,退多少,退给谁,相信法律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说法。

要我说,博士离职时遭遇索赔,这一结果对双方来说不是双赢而是双输。

对于坊间所称的“四非高校”(非985大学、非211大学、非双一流大学、无双一流学科的高校)来说,博士离职可以说是“鸡飞蛋打”,自己花了大把冤枉钱,为别的学校培养了人才,学校当然咽不下这口气,要对离职博士不应该享受的工资待遇进行追偿。

而对那些离职博士来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选择更好的学校是你的权利,没有谁强迫你必须“从一而终”,但是刚拿到文凭,服务期还没有满就跳槽走人,这是一种主动毁约行为,当然必须承担毁约责任,当初考上博士后如果直接与原单位彻底脱钩,不贪图学校发的工资和待遇,何至于毕业后斯文扫地与老东家对簿公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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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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