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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减负”光靠提高起征点还不够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叶鹏 2013-07-27 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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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财政部匡算,实施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计算,当年将减税约120亿元。(7月25日《新京报》)
  
  近来年,国家层面对小微企业关怀有加。尤其是从2011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主要包括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并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20000元,将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等。
  
  如今,国务院审时度势,果断亮出重拳,再次大幅度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十分抢眼。一系列公共政策的连续出台,不仅意味着结构性减税已驶入“快车道”,而且也意味着小微企业在优惠政策的助推下,无疑会健康发展。
  
  不过,尽管此次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额,重点针对小微企业,但由于属于政策微调,力度不够大,缺乏前瞻性,无法从根本改变目前小微企业所面临的窘境。从舆论、专家以及网友的跟贴来看,也印证了这点,大家普遍认为,提高起征点的不太给力,不足以扭转行业生存窘态。
  
  所以,要想让小微企业茁壮成长,仅靠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这把“利器”还远远不够,除此之外,还要靠数把“利器”,共同发力,方能帮助小微企业走出沼泽地,迎来一片“艳阳天”。一方面,彻底清费。全国工商联调查显示,“多如牛毛”的政府收费,使小微企业的成本,徒然增加,不堪重负。五花八门的收费包括卫生费、劳动用工年检费、土地发放费、耕地占补开发费、出外经营手续费、工商年鉴公告费、造地专项基金、发票结报费、市政押金、电脑票据工本费、等各项政府征收税费和基金多达375种。而这还不包括各种摊派、赞助、协会收费、有偿宣传费、部门下达的报纸杂志费和非生产性招待费用。鉴于此,政府应排除既得利益集团的干扰,尽快组织职能部门,把各不合理的数百项杂费,彻底清除干净。
  
  与此同时,继续减税。尽管上调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但是,小微企业的整体税负仍高居不下。现行增值税最大的弊病是重复征税,税负较重。有个形象且直观的换算方式能说明这个问题: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若换算成“消费型”增值税,则税率高达23%。显然,与其提高起征点,倒不如直接降低增值税税率,从而从根本上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
  
  最后,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也是变相为小微企业“减负”。小微企业因承担大量的非税负担和成本,不仅影响到缴纳税款的总量,也人为地增加了创业难度和负担。据最新一项调查显示,44%的小微企业法人反映自己经常忙于跟职能部门跑关系忙公关而耗费精力;高达60%的小微企业曾因有关职能部门效率低、办事拖拉、程序繁杂而丧失发展新项目机遇。针对此,政府职能部门要扮演“星级保姆”的角色,改变服务观念,提高办事效率,与所有小微企业同舟共济。
  
  文/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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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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