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原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四川达州市人民广场上的“职业红包人”,翻栅栏堵新人抢红包,给少了还不干,为讨红包发生抓扯,他们以此为职业月收入上千,无异于变相“碰瓷”。
“碰瓷”的历史可谓悠久,据说,“碰瓷”是清朝末年的一些没落八旗子弟“发明”的。这些人平日里手捧一件“名贵”瓷器(当然是赝品),行走于闹市街巷。然后瞅准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手中的瓷器随即落地摔碎,于是瓷器的主人就“义正辞严”地缠住车主按名贵瓷器的价格给予赔偿。久而久之,人们就称这种行为为“碰瓷”。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发展,这种“碰瓷”现象不仅没有被淘汰掉,反而愈演愈烈,花样百出。从最初的南京“彭宇”案,到2013年的四川老太诬陷儿童案,“碰瓷”不断出新招,《都市快报》曾报道,有老人直接跑到路面上拦车要钱,否则就要掰车主雨刮器,因此也造成了路面堵塞。这次的“职业红包人”,借着沾喜气之名,实则是投机取巧,敲诈勒索,更是将此发展成一种职业。
“职业红包人”的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首先,这是在给当地风俗抹黑。按照当地习俗,新人结婚时要和伴郎伴娘以及一帮朋友到人民广场拍一组迎亲过程中的外景照片,按照老人的说法“要到红包的就可以沾点喜气”。但是“职业红包人”却利用当地风俗来行投机取巧之事,甚至发展成为“职业”,实则给当地淳朴的民俗民风抹黑。
其次,这也影响了前来拍照取景的新婚夫妇。本来结婚拍照是个喜庆的事情,新郎新娘自然也愿意通过发红包来分享喜气,但是“职业红包人”看中的并非喜气,而是红包里面的钞票,掉进钱眼里面的“职业红包人”对新郎新娘不依不饶,强行抢要,甚至一路紧紧跟随,打扰新人拍照留念。更有甚者,还会因为没有讨要到红包就咒骂新郎新娘。“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对于一对夫妇而言,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职业红包人”不但不成人之美,甚至为了几块钱的红包而捣乱,与“小人”无异。
最重要的是,这传递着一种不正确的价值观。“人起源于劳动,劳动创造人类、劳动创造财富、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幸福、劳动创造一切。劳动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但是“职业红包人”这种不劳而获完全颠覆了正确的价值观,“职业红包人”不需要知识,不需要辛勤劳动,靠着每天“守株待兔”,野蛮讨要即可月入上千,这会诱导更多的人变得好逸恶劳,通过投机取巧和敲诈勒索发家致富。
一些“职业红包人”为了拿到更多的红包,甚至带上小孩一同前来。俗话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言传身教很重要。从小就带着孩子投机取巧,通过轻松的途径赚钱,孩子未来还会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坦坦荡荡有尊严地活着吗?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数额较大的敲诈勒索案件中,我国已经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但是类似的“碰瓷”现象通常数额不大,很难上升到立案动用刑法的层面,可这样的现象对社会的影响却不小。笔者认为,各地应该制定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规,对这种通过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不劳而获行为加大打击力度,绝对不能姑息。
文/倪璐瑶
来源:红网
作者:倪璐瑶
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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