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宅地70年产权续期不交费符合国情民意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2019-04-18 22:56:03
时刻新闻
—分享—

假设你今年买下一套房产,房屋始终归你,但土地使用权却不过70年,70年后怎么办?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4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将提请二审,其中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是否收费问题,料再引发外界热议。(4月18日 财经网)

众所周知,我国房屋使用权年限只有70年。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这个事关民生话题,近年来,隔一段时间,都会被舆论“爆炒”一番。

尤其是,自动续期是否交费问题,这个涉及城市居民七八亿的切身权益,不能不说很重要。我国《物权法》第149条曾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可是,民法典物权编草案增加了“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这句话。这无疑给是否收费留下了制度性“尾巴”。

在自动续期是否交费问题上,笔者的观点很明确,不交费符合国情民意。首先,购房者在购置房产时,已向政府交纳了巨额的土地出让金,这也相当于购置这块土地永久性产权。倘若70年产权到期后,再次收取购房者的“地租”,于情于理,都说过不过去。

倘若自动续期后继续收费,与国家保护公民财产安全精神相悖。实际上,宅地产权如何续期问题已进入国家层面决策视野。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自动续期不交费,不仅符合这项公共政策的初衷与本意,也能更好地让公民对自身财产安全有良好的心理预期。

假设再从法律条款来审视“自动续期”,不带任何附加条件,才能称之为“自动”。如果再收费,难免就让“自动续期”中的“自动”,变质变味了。更为重要是,自动续期不交费,既符合民意,又是民心所向。据一项权威调查显示,对于70年产权到期后续期是否交费,超过80%的网友,认为不应该再交钱。此外,孙宪忠等民法界“大伽”,也纷纷力挺“不应该再次向居民收费”。

文/吴睿鸫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lj.rednet.cn/content/2019/04/18/5329056.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红辣椒评论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