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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的大棒切莫总是针对普通教师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2019-07-07 16: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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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一份盖有公章的文件显示,贵州省铜仁市一名小学教师给孩子办“升学宴”,收取礼金,违反廉洁纪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当地教育局公开通报批评。3日,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称,网传文件属实。(7月3日 澎湃新闻)

近些年,随份子、人情风确实污染了社会风气,引发民众强烈不满,也因此,禁止违规操办包括“升学宴”在内的各种酒席,就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一项工作内容。

不过,随份子、人情风由来已久,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一项传统习俗,所以对此还是应该秉持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除了针对行政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于其他人员,最好还是不要动辄就以红头文件的方式“通报批评”。毕竟,行政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有借机敛财的机会,而其他人员则没有这种机会。

况且,新闻中的蒋老师邀请的人员,仅仅是自己家族人员以及亲戚,共得到礼金8000元。这点钱,说不定还不够当天酒席宴的开销。族人、亲戚之间的交往,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礼尚往来,而非“违规”之举。将此作为“通报”理由就有些牵强。

普通教师,仅仅是一名公职人员,目前还不属于公务员,所以就不能依据公务员的管理标准来要求教师。教师的服务对象是学生,只要学生及其家长不来送钱送物,就说明该教师没有违反职业道德。蒋老师仅仅邀请了自己的亲戚与族人且收钱不多,笔者认为,还达不到“通报”的“资格线”。

蒋老师之所以在孩子进入二本线之后庆贺一番,很显然当地存在办理“升学宴”的惯例,尤其是亲戚间原来就有这样的礼尚往来,蒋老师之前也曾随过份子,而其他老师甚至学校领导很可能也曾经办过更大规模的“升学宴”。那么请问,其他人是否也曾受到过“通报”处分?如果其他人没有受过处分,偏偏蒋老师受此“待遇”,那么就有“看人下菜碟”“拣软柿子捏”的嫌疑。须知,法规面前一律平等,不能有所偏废,更不能选择性执法。

还有一种情况不得不说,为了遮人眼目,一些机关领导与教育领导,在借着各种由头敛财的时候,已经改变了策略:不再兴师动众,不再大办酒席,而是偷偷地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等方式悄悄地收取钱财。如此既敛了财,也避免了暴露自己,可谓“闷声发大财”。请问,铜仁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有没有这种情况?如果有此情况,监管部门却没有查出来,是否属于失职行为?

近些年,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廉洁自律成为机关干部都应该遵守的基本准则,一些地方也以通报批评方式,显示该地对八项规定执行的“力度”。但是有个现象不得不说,在一些地方,“通报”对象往往不是机关干部,而是无权无势的弱势群体——中小学教师。比如,2016年,山西长治屯留县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的24名教职工因为在周五下午“学校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同年,三明市宁化县两名教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

这些针对普通教师的小题大做的“通报”行为,不仅没有起到警示作用,反而招致舆论广泛议论,网民几乎一边倒地声援被通报教师。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相关部门不针对机关干部而唯独盯紧普通老师的做法,已经引发人们反感。原因很简单:普通教师无权无势,几乎没有权力寻租的空间,况且针对老师的一些“通报批评”,恰恰不是针对教师职业方面的过错,而是其他方面不是过错的“过错”,尤其是,本来应该紧盯领导干部的监管行为,却偏偏指向了普通教师。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 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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