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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自热食品”还需更多理性共识

来源:红网 作者:程方圆 编辑:张瑜 2019-08-05 17: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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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禁止“在动车组列车上使用能够诱发烟雾报警的自带加热食品”等行为。据报道,除广西外,福建、四川等地也曾出台类似规定,禁止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8月4日《北京青年报》)

所谓的“自热”,其实通过化学反应,释放出大量的热量,将预加工好的食材加热。常见的是氧化钙(生石灰)与水反应生成氢氧化钙放出热量,进一步由盐酸与氢氧化钙反应放出热量,其过程是持续且比较猛烈的。有实验证实,一些“自热食品”的加热包,遇到水后在3-5秒钟内即刻升温,温度高达120℃以上,同时释放出大量的蒸气,如果这些蒸气在密封的包装内,还可以引起爆炸。自热食品引发的意外事故时见报端:2017年12月,上海的方先生在加热自热火锅时引发爆炸,汤汁溅入右眼导致视力受损。

作为速食食品的主要消费场所,高铁因乘客使用自热食品时误触烟雾警报器造成减速的事件屡有发生。高铁是一个全封闭环境,人员又比较密集,一旦自热食品引发起火、爆炸,后果不堪设想。从铁路运行安全的角度出发,立法禁止动车上使用自热食品是很有必要的。

值得关注的是,这种针对户外环境“不得已”的特殊加热方式,正在成为“懒人快餐”的消费热点,在网上乃至超市销售“自热食品”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除了产品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之外,这种产品是不是环保其实也值得探讨,一方面由于其“自热”的需要而大幅度增加了一次性包装物的重量;另一方面“自热包”所含有的化学物质,在使用后会形成一些有害环境的污染物,这些都会对后续的垃圾处理和环境保护产生相应的影响。

因此,对待“自热食品”还需更多理性共识,除了对于公共安全的考虑之外,也不能放任生产营销的无序泛滥。一则消费者应有科学理性和环保意识,二则在管理上对“自热食品”的用途与范围予以严格限制,要求其只能在户外的特殊环境下使用,通过有效调节手段防止其变成无视环境危害的“懒人快餐”。

文/程方圆

来源:红网

作者:程方圆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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