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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秀”也能刷,电商造假何时停

来源:红网 作者:夏子惠 编辑:张瑜 2019-12-13 21: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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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一部手机、一个微信、一个会网购的你,即可开始兼职之旅”,被这句兼职招聘广告语吸引,天津职业大学大一学生赵一涵(化名)觉得,“人在宿舍坐,钱从天上来”的机会来了!在交了298元会费成为一名“网拍模特”后,她才发现,原来商家好评里的大量“买家秀”,竟然是刷出来的。原来,这类所谓的“网拍模特”,其实干的是“职业买家秀”的活儿,换句话说,她们都是假买家、真刷单的“五星好评”生产者。(12月13日《中国青年报》)

逐渐成熟的电商平台,提供了线下购物所缺乏的便利:动动手指即可快速“逛街”、轻轻一点即可下单、商品送到家门口等等,让人们逐渐习惯了网购。但在现行的技术条件下,网购有个致命的缺点:看不见摸不着。消费者仅能通过商家提供的文字、图片、视频描述来判断商品的好坏,在信息接收上处于被动的地位,由此导致了许多消费者在试用商品之后大呼“上当”,发觉商品的真实面貌跟“卖家秀”差距悬殊。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电商平台大多提供了买家评论区,消费者的评论意见和实拍图片,成为了许多消费者参考的重要标准。

然而,正如新闻所披露的,许多消费者看到的“买家秀”可能是“卖家秀”,即商家雇人发布的好评和实拍图片。据悉,兼职网拍模特在收到商家的商品之后,根据商家要求发布五星好评和精心修饰的图片,还要注意被防刷单系统识别出来。商家往往随机发,款式也不能挑选,网拍模特只能想方设法让自己穿得看起来很漂亮,“比如衣服太宽松,就在看不到的地方夹个夹子,然后好评——很显瘦”。这样的“买家秀”很具有诱惑性,因为消费者下意识会觉得它是真实的,并且根据“买家秀”的图片判断该商品确实很好,从而唤起消费欲望。

和刷五星好评一样,刷“买家秀”行为的本质也是造假。而且,刷“买家秀”的商家,会迫使更多商家参与造假,否则,他们在竞争中就会处于劣势。显然,这种行为破坏消费者的信任,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影响了社会公平。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8部委联手开展2019“网剑行动”,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网络虚假宣传、刷单炒信、违规促销、违法搭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对于前述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刑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刷“买家秀”行为已经有了对应的法律条文,关键在于落实。如何去发现越发隐匿的刷单行为,如何去规范越发高明的刷单手段,恐怕需要更加详细的条例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文/夏子惠(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夏子惠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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