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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人入住酒店遭拒:服务场所不能缺失人文关怀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于铭 编辑:张瑜 2020-11-04 22: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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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参赛作品

近日,视障患者何先生在北京入住酒店时被拒,理由是“酒店没有电梯,且盲人入住必须有直系亲属陪护”。即使何先生向酒店方面展示了自己具有独立生活与独立出行的能力,也依然被拒绝入住。对此,中残联维权部门称,并没有限制性的规定。(11月2日 红星新闻)

在这件事上,何先生和酒店双方各有执词。何先生认为自己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满足一个人居住酒店的条件,且此时无法再寻找到适宜住处,酒店便应该适当变通规则,同意自己入住,这是对残障人士的关爱,也是酒店人文关怀的体现。而酒店方面则认为,自己不具有无障碍设施的条件,无法保障何先生入住酒店期间的生活安全问题,风险性太大,拒绝入住能够避免自身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虽然站在双方各自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想法都具有自利性和合理性,但是笔者认为,酒店方面的规定既是侵犯残疾人权益的规定,也是没有人文关怀、冷漠的规定。面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障人士,酒店不仅应该允许其入住,更应该在服务上为其多多考虑。

目前,中国共拥有8500万残障人士,其中5000多万人为中轻级残障者。而其中部分残障人士,例如视障患者、聋哑患者或四肢不健全者,通过专业性的康复训练,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刻苦练习,在借助导盲犬、现代科技、代步轮椅等工具后,能够完成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在第三届“金盲杖”公益活动中,便有31位视障学生通过训练掌握了独立出行、人际沟通等生活技能。新闻中,何先生独自从天津乘坐高铁到达北京的客观事实,也证明了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障人,一定程度上无需家人的陪伴便能够完成日常出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入住酒店。

酒店作为服务行业,为顾客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第十四条规定:“对可能损害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饭店应当采取防护、警示措施。”残障人士作为酒店服务对象的群体之一,有权享受酒店的防护服务。虽然大部分酒店目前还没有专为残障人士设计无障碍客房,但是,硬件设施的缺失,可以通过贴心的人工服务来弥补。安排残障人士入住方便通行位置的客房,引导他们熟悉客房内各种物品的摆放,为他们提供迫切需求的紧急按钮等等。这些服务暂时不用花很多钱,又能保障残障人士的权益,同时又为酒店自身赢得了人文关怀的好口碑,何尝不是双赢?

随着移动科技产品的创新,越来越多的残障者有能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这意味着酒店可能会面对更多残障人士。作为最基本的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酒店应当对残障人士具有更多的关怀和包容。

文/刘于铭(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刘于铭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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