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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非法讨薪”,能否杜绝“跳楼秀”

来源:红网 作者:戴若冰 编辑:陈乘 2021-05-24 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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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戴若冰

四川省公安厅和省人社厅近日联合发文,对三种情形的“非法讨薪”,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将坚决做到一律依法严厉打击,一律严肃处理,一律挂牌督办。三种情形是: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实为讨要工程款、材料款、劳务款的;编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虚假事实、伪造证据,借以实施不法目的的;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采取拉横幅、堵塞道路、阻碍交通、封锁出入口等方式,或者采取跳楼、爬吊塔、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办公区域、扰乱现场调处管理秩序等方式讨要工程款或工资,妨碍正常施工、办公秩序,严重影响调处工作的。(5月24日 四川在线)

“非法讨薪”影响社会安定,四川省公安厅和省人社厅出台举措,对“非法讨薪”者实行“三个一律”,依法从速查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或许,“三个一律”能够维护现场施工、办公秩序,但是,“三个一律”能够杜绝“跳楼秀”“跳塔秀”吗?

笔者绝不赞成“跳楼秀”,但多半“跳楼秀”者其实不想“秀”跳楼。平心而论,人家平白无故愿意去跳楼么?愿意如此“作秀”么?那些背井离乡来城里打工的农民,倘若不是家里急着要钱花,譬如老爹老娘要看病吃药,妻子要买种子买农具买肥料,儿女读书要开销,一个个大老爷们岂肯在城里人面前“丢人现眼”?他们实在太苦了!想想看,人家辛辛苦苦劳作半年或一年,该结账时老板却不给,有的甚至溜之大吉,人家咋个想得通?

“找法院呀,打官司呀!”有人会这么说。是的,讨薪无果应当走正常渠道,可他们身无分文,拿什么去支付律师代理费和法院受理费呢?再说,他们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对簿公堂、去等待判决么?更何况有时“赢了猫儿输了牛”,打赢官司也未必能拿到钱。

尽管,我们认为采取跳楼、跳塔、跳桥这种极端的方式讨薪实不可取,但农民工干了活儿要工钱却是天经地义的。

“非法讨薪”应查处,但我们要明白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才是避免“非法讨薪”的治本之策。讨薪农民工被人打伤说明啥?说明农民工维权艰难,说明农民工人身权利受到侵犯,说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急需法律制度保障。时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解决欠薪问题的刚性不强,直接影响了依法行政的手段和效率。如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过低,罚款几万元,与用人单位动辄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拖欠工资数额相比,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既如此,我们的政府执法部门为什么不能提高企业拖欠工资的违法成本呢?

长期以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笔者以为,一个重要原因是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太仁慈。重典方能治沉疴。如果,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00万元,罚款20万元而不是区区2万元,违法企业还能不长记性吗?

农民工问题事关社会公正与和谐,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全局。因此,政府必须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帮助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而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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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若冰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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