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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既要规范建更要依法管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2021-06-04 17: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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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红峰

近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与旧版条例相比,此次新增了处罚的条例。擅自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并可以“拖车”。擅自改变无障碍停车位用途的,且逾期不改正的,每个泊位处10000元罚款。同时,私自占压盲道的行为可能将面临最高30000元的罚款。(6月4日 央视新闻客户端)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自从1991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把“无障碍环境”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该法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等项目,基本上实行无障碍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逐步推进小城镇、农村地区和残疾人住宅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一条条盲道、一个个缓坡……成为社会大家庭给予残疾朋友的有力的手臂和明亮的眼睛。但不容忽视的是,无障碍遇“障碍”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一些街道上的电话亭、电线杆、报刊亭等就建在盲道的尽头,且没有任何提示;自行车、轿车、流动水果摊时常占用盲道停放;有的即使没有占用盲道,也是紧挨着,与国家要求的“盲道周围障碍物须距离25厘米”的规范相去甚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其中视力残疾人数1200多万,肢体残疾人数近2500万。然而,众多的残疾人却由于在日常出行中遭遇“残疾路”而被迫困在家中,不敢出门成为残疾人走向社会、获取更多的生活空间的最大障碍。

无障碍设施经常被占用,既有一部分人不认识无障碍设施而无意识占用的原因,也因为,处罚机制的缺失使占用盲道和无障碍停车位者无所顾忌。北京出台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推出私压盲道最高罚3万的举措,将有力保护残疾人群不同的需求,督促人们从意识里面爱护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要条件,体现着社会治理的温度,也彰显着社会文明的程度。无障碍设施既要规范建设更要依法严管。期待各地向北京学习,尽快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并对侵占、损毁、挪用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同时,要加大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检查力度,明确建设标准、管理责任,建立通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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