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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打伤小学生,校车亟待打上监管“补丁”

来源:红网 作者:苏尚久 编辑:刘昱 2021-09-14 21: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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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苏尚久

近日,湖北仙桃。一校车司机阻拦六年级女生擅自下车时,用膝盖等部位打伤女孩,被处行拘五日。女孩母亲称未收到道歉和赔偿。校车公司负责人称司机行为系负责任,不会辞退。(9月14日 澎湃新闻)

近些年来,校车甚至“黑校车”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学生致伤、致残、致死的案例并不少见。特别是校车司机谩骂、殴打学生也屡见不鲜。媒体曾报道,北京一校车司机王某,因误以为一名学生的玩具碰到他的头部,挥拳打伤学生眼睛,导致学生左眼钝挫伤、视网膜震荡,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据家长们反映,王某曾在3年前就因打人被拘留,也曾多次殴打学生。近日,媒体又曝光湖北仙桃一校车司机打伤一小学六年级学生被刑拘,再次把校车安全问题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孩子自我约束能力较弱,生性爱玩好动。不可否认,幼儿园小朋友、中小学生在校车上相互吹牛聊天、嬉笑打闹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孩子上学生怕迟到、放学回家心切,擅自下车也并不少见。遇到这种情况,校车司机理应注重方式方法,多一些耐心、少一些急躁,心平气和地做好提醒、安抚工作,让孩子们安静下来,使其平安到校或回家。如若不分青红皂白,大发雷霆,恐吓威胁甚至殴打孩子,实则不该。再回到湖北仙桃这位校车司机,当面对一位六年级小女生擅自下车时,不是耐心说服劝导,而是拳脚相向,既伤害了孩子,同时自己也触犯了法条。

校车司机把握方向盘,就应该承担安全责任,时刻绷紧安全防范这根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都对暴力殴打或者故意伤害未成年人身体的行为,作出了刑拘、罚款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规定,为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划出了“红线”、设置了“底线”。上述这位六年级小女生被殴打致伤后,其母亲称“未收到道歉和赔偿”,显然那位校车司机被行拘五日没有起到任何教育、感化和震慑作用,试图逃避应承担的违法责任。特别是校车公司负责人称,“司机行为系负责任,不会辞退”,难道用膝盖等部位致伤女孩是“负责任”的表现?纯属强词夺理。这样的司机“不会辞退”,难道还要让他继续为所欲为、施展拳脚吗?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校车司机屡屡出现暴力殴打学生事件,反映出校车管理存在漏洞,特别是学校对司机政审把关不严,亟待打上监管制度的“补丁”。一方面,学校在与校车公司签订合同时,要严把司机政审关,并进一步明确校车司机和校车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加固学生出行安全的屏障。另一方面,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规则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乘车秩序。再就是,学校可安排教师或学生代表随车轮值,每日出行前进行安全提醒,乘车过程中及时劝导嬉笑打闹、擅自下车等不当行为,确保学生出行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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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尚久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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