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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猪大战”背后,亟需治理对策与时俱进

来源:红网 作者:武开烨 编辑:陈乘 2021-12-02 21: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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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今年来,关于野猪的新闻频频登上热搜:“野猪畅游南京玄武湖”“野猪横穿马路撞翻面包车”……不少网友调侃称“二师兄泛滥,可以考虑吃烤猪”。据媒体报道,全国各地有关野猪侵扰问题的投诉明显高于往年,涉及到破坏农作物、损坏财产甚至是伤人。对此,全国多地开展了猎捕野猪的“人猪大战”,对野猪进行围捕。

在我国,野猪虽不属于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在2000年就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名录中的野生动物适用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像野猪此类的野生动物,虽然不重点保护,但依然不能猎捕。

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摆在我们眼前:当像野猪这样的“非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威胁到公民的财产安全甚至是人身安全时,我们是任由其破坏,还是将其捕杀?11月24日,河南淅川一对夫妇因在3个月内猎杀至少8头野猪而被判刑,两人在庭审中称“庄稼被野猪糟蹋严重,麦子损失30多亩,70多亩玉米也被吃得绝收。”

不猎杀,农作物受损严重,颗粒无收;猎杀,又违反国家规定,面临牢狱之灾……这样的两难境地虽是个例,但更是目前“人猪大战”背后困境的缩影,亟需治理对策与时俱进。

《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出台时间是2000年,而以生存能力强、繁殖速度快的野猪为代表的种群,在近年来呈泛滥之势,严重威胁到一些山区的农作物生长。在这样的背景下,需要我们与时俱进,探索建立一种科学且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将名录中的野生动物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如严格区分哪些物种需保护、哪些物种已泛滥且产生了不良影响,切实在保护中兼顾人民群众的利益。

破解困境,更需要破除“野生动物都是重点保护动物”的思维。过往,我们很容易将野生动物与重点保护动物划上等号,但并不是所有的野生动物都是国家或地方的重点保护动物。当像野猪这类泛滥的野生动物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时,就应当经过科学评估,请专业人士并在手续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猎捕,最大程度上减轻对群众的威胁。

此外,让受损失的群众得到赔偿也是化解困境的措施。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4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但在具体实践中,有些地区因财政负担重,无法划拨补偿;也有地区尚未制定野生动物致害的补偿办法,导致受害人的利益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补偿。无法得到补偿,群众只能选择把“罪魁祸首”猎杀,在违法的路上愈走愈远。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野生动物也受益于生态改善,但野生动物绝不能成为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痛点。除了正常保护外,更需要我们的治理对策与时俱进,兼顾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文/武开烨(苏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武开烨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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