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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亿存款“不翼而飞”,银行岂能“置身事外”

来源:红网 作者:王艳 编辑:陈晓丹 2022-03-19 21: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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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广西大学)

近日,媒体报道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储户2.5亿元存款被银行高管梁某骗走。该银行回应称,目前司法认定涉事高管梁某属于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同时,受害人受非法高息引诱,通过非正当程序操作,导致资金流失。(3月19日 澎湃新闻)

一时之间,该银行的回应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讨论。有网友表示银行作为提供服务的一方,有义务对储户的存款负责;也有网友认为储户的存款没有经过银行的正规程序,属于储户和梁某私下交易。但笔者认为,在这件事中梁某不管是涉及个人犯罪行为,还是职务侵占行为,该银行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决不能置身事外。

显而易见,梁某属于银行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代表的是银行而不是自己。同样,储户也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会把自己的钱存到银行。在我国银行金融机构可以开展存款业务,这是法律赋予银行的“超级权利”,因此一旦在银行里发生与存款相关的纠纷,银行就要承担一定的“超级业务”,帮助储户解决问题,这样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法理。储户把钱存到银行,而存款在银行“不翼而飞”,第一反应找银行是正常合理的诉求。

即便目前司法认定梁某属于个人犯罪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行为,但是梁某在诱导储户办理存款业务时,确实利用了自己的职务之便。普通人对银行理财业务不甚了解,经常会在工作人员的推销下,购买自己也不清楚的产品。看似走了正规流程的背后,普通人不了解银行的具体业务办理,不知道存款利率是否合理,办理程序是否合法,其实是可以理解的。而梁某正是通过自己是银行业务操作人员的工作之便,用非法高息吸引储户,使用银行一系列的操作程序,最终导致储户资金流失。

银行工作人员涉事犯罪导致储户利益受损,银行真的能逃避责任吗?2.5亿不是普通的小数目,涉及的受害人多达28人,梁某为什么能钻正常存款业务的“空子”?无疑是银行自身存在许多漏洞,例如银行内控制度过于宽松,监管分支机构存在失职、员工审计不够严格等。这些都是银行自身的问题,怎么可能“甩锅”?

银行保证储户的资金安全是理所应当的。要知道“甩锅”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一句“与己无关”带给银行的商业信誉损失,绝对不止“2.5亿”,而根据过错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

来源:红网

作者:王艳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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