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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砸缸罚20”算工作疏忽?
2019-02-22 21:08:09 字号:

2月21日,厦门思明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思明区司法局已拆除“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的宣传画,且将重新设计更换。(2月22日《新京报》)

已被拆除的这幅宣传画标题是“司马光砸缸罚款二十”,所配图画就是司马光砸缸救人的图片。图片右侧的文字,摘录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处罚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相关法条。

司法宣传是各级司法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做一些普法展板挂在小区本是好事。但政府部门的这种宣传必须严肃认真,不能有悖公序良俗。司马光砸缸救人的故事不仅反映了幼年司马光的智慧,更反映了中国人生命至上的传统美德。拿这样的传统美德调侃,不仅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更容易误导青少年;不仅达不到普法的目的,反而会助长金钱至上等不良的社会风气。

然而,厦门思明区司法局并未认识到这个错误宣传画的恶劣社会影响,他们在公众号中发了一则简短的声明,“思明区司法局已拆除该宣传画,且将重新设计更换。对工作中的疏忽致以诚挚歉意,今后将提高工作严谨性,确保宣传内容规范适当。”这个声明将引起全国影响的舆情事件,轻飘飘地定性为“工作疏忽”,并没有对任何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不错,近年来网络上有不少人开传统美德的“玩笑”,今天调侃孔融让梨,明天调侃司马光砸缸,各种段子在网上网下传来传去,但政府部门的普法宣传能跟着去推波助澜吗?如果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及领导的认知水平就停留在这些段子上,那就是严重的不称职。如果认知水平高于段子,那就是工作的严重不负责任,严重地辜负了纳税人。

一块普法宣传展板的制作,并非广告公司就能当家的。从创意的提出,到文图的编审,再到展板小样的审核,除了经手的司法局工作人员外,至少还要经过分管局领导的“二审”。道道关口,难道都可以这样“戏说”,都可以这样随意?

如今,这块调侃传统美德的宣传展板,在全国造成恶劣的舆情影响,而该承担责任的厦门思明区司法局却并没有认识错误、接受教训的诚意,而是以“工作疏忽”搪塞舆论,将全国网民的智商拉低到他们之下。如此的敷衍塞责,保不齐下次还会出更大的纰漏,闹更大的笑话。不信,就走着瞧吧。

文/江锡钰

来源:红网

作者:江锡钰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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