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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儿童票标准需全国推广
2019-02-28 21:53:58 字号:

因认为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2月26日,长隆集团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广东省消委认为相关消费者合法权益获得保障,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核于25日裁定准许撤诉。(2月27日《北京青年报》)

长期以来,国内旅游等行业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现象较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一直存在争议。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些年来,我国少年儿童的身高已经出现明显增长。相关数据显示,早在2012年,全国6岁城市男童平均身高已达到1.2米,12岁未成年人平均身高已超过1.5米,但是国内很多景区、公园、场馆、车站在优惠票享受者的认定上,仍然沿用原来的身高标准,并且标准上限设置普遍偏低(大部分在1.4米以下)。很显然,很大一部分未成年人被排除在优惠范围之外。这使许多身高占优势的未成年人的权益遭到侵害,有失公平与公正。

况且从法律角度看,《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定义未成年人,而非依据身高。从国际惯例上看,国外大部分游乐场所通行的做法是按照年龄标准划分未成年人,而不是仅仅依据身体高度。而证明年龄的方式,便是游客手里的各种有效证件。

正因为长期以来未成年人在优惠票方面的权益遭受侵害,广东消委会才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力争为身体高度占优势的未成年人获取应得的权益,这次诉讼案件成为国内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

令人宽慰的是,被告长隆集团顺应民意,将旗下长隆野生动物世界、长隆欢乐世界等主题公园原“学生票”调整为“青少年/学生”票,使原来的“1.5米以上儿童及成人属全票对象”,变成更新后的“身高达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购买青少年/学生票,凭本人学生证件或居民身份证验票入园。”

结果令人欣慰,但是需要看到的是,长隆集团是在被动成为被告的语境之下,不得不才“顺应民意”的,并非自己主动更改优惠票标准。最重要的一点是,目前仍然有许多景区、公园、场馆、车站还在使用原来的优惠票身高标准。这就需要各地消费者协会以及旅游、物价等部门行动起来,多做些工作,将更改儿童票标准向全国推广,使长隆集团更改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个例”变成普遍现象。

当然最好的情况是,全国能够有一个统一的硬性标准,比如凡是涉及面向未成年人提供优惠票的地方,其优惠标准上限都变成1.5米(或者更高),倘若还有高过这个标准的未成年人,则可以出示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来加以证明。

文/曲征

来源:红网

作者:曲征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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