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辍学“官告民”,还应做足均衡教育的文章
2019-02-28 21:54:18 字号:

近日,在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两名家长未将其子女送入学校就读,经村、组、校方及乡、镇政府多次劝导无果,当地政府将家长起诉至法院,要求家长履行义务,将子女送往学校接受义务教育。2月25日,凉山州金阳县人民法院在派来镇、向岭乡两地现场开庭,公开审理两起控辍保学案件,引来数百名干部群众前来围观。据了解,这是凉山首例政府起诉家长未能按照法定义务将子女送到学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案。(2月27日《成都商报》)

让每个适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长必须保障孩子的受教育权,这是《义务教育法》所明文规定的。知识能创造财富,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现实中,一些父母目光短浅,只计算眼前的经济帐,怂恿适龄学生辍学。胳膊拧不过大腿,辍学的孩子不敢据理力争,眼看着自己的受教育权被父母肆意侵犯而无可奈何。

维护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不仅是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一种潜在的扶贫、扶智。如果政府不重视辍学现象,不严肃地呵护《义务教育法》,那么,九年义务教育就会大打折扣,孩子的受教育权也将无从保障。凉山州金阳县把辍学孩子的家长起诉至法院,晓之以理,惩之以法,要求家长履行义务,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事实上,辍学“官告民”的案件,全国各地发生了很多起,每一次也都能赢得官司,引发公众如潮的好评——具有积极的样本意义,但适龄儿童辍学并没有完全杜绝。如今,凉山州金阳县起诉辍学的家长,要求他们确保孩子的受教育权,家长也表示愿意服从法律,让孩子回到学校。对此,我们同样应给予掌声。可是,这一次的辍学“官告民”,到底能有多大胜算?恐怕没有人知晓。

诚然,政府用诉讼的手段,保障了《义务教育法》的尊严,呵护了学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学生辍学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如果学生真的非常喜欢读书,喜欢学习知识,那么,这一次“官告民”当然能起到切实的效果。不过,倘若是辍学的原因与家长没有关系,在学生自身,是他们自己产生了强烈的厌学情绪,即便把他们赶回学习,也必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空费青春这段美好时光。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积极地落实法规,起诉辍学家长,督促家长遵守《义务教育法》,这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担当,为公众所乐见。就目前看,不少农村孩子的辍学,并非因父母的胁迫,而是因自身厌学所导致。因此,政府要做到的不单单是依法治教,更应当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吸引并留住优质师资,补齐农村教育短板,加大教育均衡发展的力度,才能切实保障农村孩子的受教育权,不再让辍学困扰农村教育。

文/黄齐超

来源:红网

作者:黄齐超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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