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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公交车上小便,可以原谅吗?
2019-03-04 19:10:05 字号:

儿童公交车上小便,可以原谅吗?

刑拘!女子让儿子在公交上小便,被斥责后隔着安全门拉扯司机。3月2日,湖北大治,一名44岁的女乘客陈某带两岁幼子乘坐公交车时,让儿子在公交车上的垃圾桶内小便。公交车司机指责陈某无素质,双方引发言语争执,情绪激动的陈某隔着防护栏伸手拉拽司机,最终被刑拘。(梨视频)

女子被刑拘,主要是因为拉拽司机的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她与司机之所以发生冲突,则源于孩子小便。而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近年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随地便溺的事例频遭曝光,其中不仅有年幼的孩子,甚至还出现了成年人的身影。例如,某女子在地铁站台上大便被摄像头实拍,被称为“大便姐”遭到网友谴责。

每当此类行为发生,大部分舆论都会对随地便溺者的不文明行为予以批评,并为此反思部分人文明素质有待提高的现实。但也有人认为,人有三急,来了可能就忍不住。特别是对一些特殊人群,比如老人、孩子以及患有某些特殊疾病的病人,更是无法忍耐过长时间,社会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宽容。

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问题,当然是应该的。不过,有时候人人自觉、“人人独善其身”、管好自己的事情,既是社会责任感的体现,也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特殊人群在外出时,本人或其监护人应当预见到可能遇到的问题,并为此做好准备,比如由家人陪同。而使用纸尿裤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措施,应该成为最基本的常识,特别是家长带孩子外出时的“规定动作”。自己多用点心,就能少给其他人添麻烦、不影响公共场所的环境,同时也避免了由此可能带来的冲突和争议,何乐而不为呢?

儿童公交车上小便,可以原谅吗?孩子当然可以原谅,但家长却应该为此受到批评。相信很多人都还记得几年前“大陆小孩香港街头小便,父母与港人激烈冲突”的新闻。这并非香港人不讲人情、故意刁难大陆同胞,香港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公共场所大小便。良好公德心和文明习惯的养成,既需要个人自觉,也需要制度的约束和引导。在这些方面,包括香港在内的其他地方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学习。

文/乔志峰

来源:红网

作者:乔志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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