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年近八旬的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贾老伯有一儿一女,但他们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保姆一直细心照顾他。目前,老人子女尚不知情。(4月14日 中新网)
一则八旬老人立遗嘱将百万房产赠保姆的消息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一些网友想到热播电视剧《都挺好》里面的苏大强,笔者以为,无论对于老人、保姆,还是对于老人的子女,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都是一件好事。
对于年近八旬的贾老伯来说,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完全可以通过立遗嘱来处理自由处理自己名下的房产,“法律上并未规定,老人在写遗嘱的时候需要告知子女。”正如天津宸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青霞所分析的那样,要判断老人立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要确定老人的神智是否清醒。“在老人神志清醒的情况下所做的遗嘱,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贾老伯以公证遗赠的形式,将一套市场价超百万元的房产赠送给照顾自己多年的保姆,作为对保姆多年来倾情付出的回报,完全合理合法。
对于保姆来说,她在贾老伯家做了六七年,当老人的爱人生病时,保姆也在悉心照顾他们夫妻俩,老人的爱人过世后,保姆还是很细心地照料老人,贾老伯也觉得保姆各方面做得比较好,以后也能托付给她,所以才立下遗嘱将房产赠与保姆,这绝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作出的决定,可见贾老伯家的这位保姆与电视剧《都挺好》里的蔡根花完全不是一样的人。在电视剧中,苏大强对自家保姆蔡根花十分满意,当蔡根花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苏大强欣然同意,两人还决定结婚,但这场婚事却遭遇苏家儿女的集体反对。但是当苏明玉告诉蔡根花房子是大哥苏明哲贷款买的,如果大嫂不高兴停止还贷,苏大强就住不成房子时,蔡根花就果断拎包走人,这说明蔡根花与苏大强的“爱情”是建立在苏大强几百万的房子基础上的,她和苏大强之间根本就不是真爱。贾老伯立遗嘱赠房给保姆,是贾老伯自觉自愿的行为,不是保姆花言巧语哄骗贾老伯的结果。
对贾老伯子女来说,因为忙于工作,无法陪伴在老父亲身边,而贾老伯不缺吃,不缺穿,缺的是亲人的陪伴,可他的子女却给不了。换句话说,如果贾老伯的子女能够隔三差五“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贾老伯就不会感到孤独和寂寞,即便保姆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他也不至于走到立遗嘱赠房产这一步。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从一个侧面说明贾老伯虽有子女却享受不到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而家里的保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给了他亲人给不了的关心和照顾,从这个意义可以说,保姆得到这份财产可谓问心无愧。
贾老伯不是苏大强,他家的保姆也不是蔡根花。相信保姆得到这份财产后,会更加尽心尽力照顾贾老伯,替老伯的子女尽到陪伴的责任,这也从客观上解决了贾老伯子女无暇照顾老人的问题。
老人立遗嘱将房产赠保姆,对各方来说真的“都挺好”。
文/维扬书生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