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晚,户外运动圈传出消息称,一支由7名驴友组成的队伍在穿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大雪塘发生意外,其中一名女队员遇难。6月14日,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证实了这一消息,并通报其中4人已自行下山,14日午间当地警方和搜救村民已赶到报案地,随后又赶到案发现场开始起运遗体下山。7名驴友涉嫌违规穿越保护区核心区,相关调查和救援工作正在进行中。(6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卧龙保护区禁止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为了防止外人违规进入保护区,当地在保护区外围拉起了铁丝网围栏,并设置了众多警示牌,但近年来驴友违规穿越卧龙保护区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据当地统计,自2008年以来,卧龙公安分局已进行了十余次搜救工作,每次都需要投入大量人、财、物。而在发生驴友身亡的事情之后,仍然有一些人通过论坛、直播平台等组织违规徒步穿越卧龙保护区。而此次驴友遇难的悲剧,也并非首次发生,在2012年10月,14名驴友违规穿越卧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时,就造成一名女性驴友落水溺亡。频发的非法穿越,也不止于卧龙保护区,在很多地方都较为常见,诸多自然保护区禁区,在这些非法穿越的驴友眼中,不过是可以自由穿越的不法之地。
一些驴友热衷于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对于他们来说,甚至越是禁区,越对他们有吸引力,因为这些禁止穿越的自然保护区,往往人迹罕至、地形复杂、天气多变,这也是禁止驴友进入的原因之一,但对于这些喜欢“挑战自我”的驴友来说,这样的“原生态”才够味,而且越是难以完成、越有风险的穿越,越能唤起他们的征服欲、探险欲。这也是屡有驴友非法穿越的重要原因。另外,对于一些驴友来说,法律意识淡薄,这也是促成他们进行非法穿越的诱因之一。
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虽然法律明文规定对非法穿越的驴友要予以处罚,但很多地方的规定很模糊,而且很多驴友都心存侥幸心理,如遇驴友能够成功穿越,没有受困,需要外界救助,很大概率也不会被发现,这导致驴友非法穿越的违法成本较低。
非法穿越,既可能破坏自然资源,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还可能让这些非法穿越的驴友陷入危险境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一旦驴友受困,还需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进行搜救,从而对公共资源造成浪费。
正因如此,更要对非法穿越予以遏制。这就需要增加非法穿越驴友的违法成本,比如要他们承担一定的搜救费用,对他们予以处罚等等,对于组织这些户外非法穿越的平台与组织者,更要加大惩治力度。对此,还需要完善立法体制。还要能加大对非法穿越的防范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对于驴友进行非法穿越喜欢选择的“始发点”,要能加派人手进行巡逻、盯防等等。要给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穿越戴上法治“紧箍咒”、划上“法治休止符”。
文/戴先任
来源:红网
作者:戴先任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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