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本是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要求,但一些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随意向下摊派本部门职责内的整改治理任务,导致基层镇村有责无权,很多工作长期积压。(7月13日《半月谈》)
属地管理是强化各级各地属地意识、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方式方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党员干部以属地管理为名向基层随意推事推责,有的把本应属于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以属地为单位摊派到下级基层来做,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以此来规避工作中的失误和责任;有的奉行“有锅基层背”、自己“缩一边”,把属地管理当成避责的“挡箭牌”,不敢不愿承担工作中的种种责任,等等,如此“甩锅式”推责会导致属地管理“水分”太重,消减基层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
上面千把锤,下面一根钉。基层是抓工作落实的末端,在属地管理中理应扮好主角、履行主责,但若一味进行“甩锅式”推责,就搞偏了“属地管理”的本意,势必会让工作落实层层甩锅而“走偏”。毕竟,一级有一级的权责,如果有责无权,工作推进就缺乏有效的力量支撑和必要的政策支持,还会助长官僚习气和不正之风,我们只有主动干好该干的事、担好该担的责,坚持上下联动抓落实,“属地管理”才能发挥应有的功效,不断激发出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澎湃动力。
其实主要还是责任担当缺失、事业观存在偏差,让“属地管理”变了味儿。现实条件下,不乏有的党员干部不愿担责,总认为“干得多错得多”,与其牵头抓落实,不如把分内之事分解下去,把责任分摊到由属地管理的基层来承担;有的不敢担责,遇事不敢干,干事怕出事,工作上过于谨小慎微、瞻前顾后,做事迈不开步子,缺乏一往无前苦干实干的锐气,诸如此类,如此“推”字当头,会让基层单位疲于应付,精力难以更多地集中到抓好属地管理上,势必会让工作走调变形。
“属地管理”不是推责借口。党员干部应对照属地管理要求和本级岗位职责做好自查自纠,牢固树立愿干事、敢干事、力争干成事的干事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做到本级能做的事坚决不往下推,需要上下联动解决的事要勇于牵头抓落实,属于自身该承担的责任就要敢于担责、积极整改;要强化岗位意识,增强爱岗敬业精神,少一些对基层的属地依赖和推责,多一些主动担当和敢闯敢干的作风,积极从自身查找原因,勇于推功揽过,切实把工作状态调整到真抓实干的轨道上来,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同时,要厘清属地管理的责任边界,列出责任清单,明确属地管理需要担责的不同情形,切实给基层单位上一把“保险锁”,不给少数机关部门推责推事预留空间,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责任落实的精度和效度;要把为基层减负工作做细做实做深,及时清理上级机关随意下放的职责任务,确保基层单位回归工作本位,让权力和责任有机匹配起来,让基层有更多的时间抓属地管理以内的事情,切实以有效的手段、扎实的作风给属地管理“减肥”,推动减负在基层一线落地见效。
文/陈书
来源:红网
作者:陈书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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